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选项A当选;(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选项C当选,选项B不当选;(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选项D当选。
2021年4月1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8月1日,甲银行与A公司签署承兑协议后,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后甲银行以对该承兑协议有重大误解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了该承兑协议。
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应付账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该汇票交付给D公司。
6月1日,D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将其负责保管的该汇票盗出,并伪造D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E公司。
6月10日,E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支付货款,F公司对于王某的行为以及E公司获取该汇票的经过均不知情。
8月4日,F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拒绝付款,理由有二:第一,甲银行与A公司之间的承兑协议已被人民法院撤销;第二,该汇票上D公司的签章是伪造的。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①第一个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虽然甲银行与A公司之间的承兑协议已被人民法院撤销,但并不影响甲银行承兑行为的效力,甲银行仍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②第二个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
F公司不能向C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C公司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