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选项A当选;(2)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选项B不当选;(3)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不当选;(4)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选项D不当选。
2022年4月,甲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共卫生事件经营困难,公司董事会决定歇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此次歇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21年4月1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8月1日,甲银行与A公司签署承兑协议后,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后甲银行以对该承兑协议有重大误解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了该承兑协议。
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应付账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该汇票交付给D公司。
6月1日,D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将其负责保管的该汇票盗出,并伪造D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与其相互串通的E公司。
6月10日,E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支付货款,F公司对于王某的行为以及E公司获取该汇票的经过均不知情。
8月4日,F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拒绝付款,理由有二:第一,甲银行与A公司之间的承兑协议已被人民法院撤销;第二,该汇票上D公司的签章是伪造的。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①第一个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虽然甲银行与A公司之间的承兑协议已被人民法院撤销,但并不影响甲银行承兑行为的效力,甲银行仍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②第二个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
F公司不能向C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C公司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自2021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21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破产申请受理前,A公司欠甲公司货款100万元,于2021年9月1日到期,甲公司欠A公司修理费100万元,于2021年2月1日到期。2021年7月4日,甲公司书面通知管理人,主张以其货款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债务。
(2)2021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A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A公司分期支付价款,在A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乙公司所有。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A公司已经支付价款60万元,管理人接管A公司的事务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当乙公司要求管理人及时支付剩余的40万元价款时,管理人以该债务尚未到期为由提出抗辩,拒不支付剩余价款。
(3)2020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21年5月,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予知情的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2020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21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已汇入A公司单位存款账户。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5)A公司应支付庚公司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21年6月1日。2021年4月1日,A公司仍主动向庚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债务。2021年7月11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向管理人提出的以其货款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债务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无论债权是否到期,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是否相同,均可抵销。
①管理人不能以该债务尚未到期为由提出抗辩,拒不支付剩余价款。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
②乙公司有权主张取回该设备。根据规定,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的,出卖人依据有权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
①丁公司无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根据规定,虽然A公司属于无权处分,但丁公司不满足善意取得的要件,丁公司并未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该机床的所有权仍属于丙公司,因此,丁公司无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
②因丁公司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向债务人支付了转让价款,但依据善意取得制度未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依法追回转让财产的,因第三人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前,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①戊公司无权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已经交付给债务人的,且与债务人财产混同,不能相区分,故权利人不能行使代偿取回权。
②戊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根据规定,保险金、赔偿金已经交付给债务人且不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的,如果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