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合同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的下列情形中,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有(    )。
  • A.公司合并
  • B.丧失商业信誉
  • C.变更经营方式
  • D.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D当选;(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选项B当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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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万人模考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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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7人,现实有董事5人
  • B.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600万元
  • C.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12%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D.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项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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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上海的甲公司与深圳的乙公司在广州协商订立一份书面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成立地点在厦门,但实际情况是,甲公司在上海签字盖章后将合同邮寄到深圳的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地点是(    )。
  • A.厦门
  • B.上海
  • C.深圳
  • D.广州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合同成立地点在厦门。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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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王某是乙公司采购员,现已离职。乙公司就王某离职的事情,函件告知了其所有客户,其中包括丙公司。但当王某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办公用品时,丙公司仍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 B.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 D.王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王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王某离职的事实,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选项B不当选,选项D当选;(2)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对人,选项C不当选;(3)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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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2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分别进行谈判,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B.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 C.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
  • D.具有特殊性,并且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的,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分别进行谈判,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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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判断题]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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