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王某是乙公司采购员,现已离职。乙公司就王某离职的事情,函件告知了其所有客户,其中包括丙公司。但当王某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办公用品时,丙公司仍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王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王某离职的事实,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选项B不当选,选项D当选;(2)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对人,选项C不当选;(3)相对人有权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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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万人模考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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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事业单位拟采购一种特定的技术服务,经向社会公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在此情形下,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事业单位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选项C当选;(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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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央决算草案在编制后应经特定机关审查和批准。该特定机关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中央决算草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草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此处注意区分,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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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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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周某向吴某租赁其名下的房产,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租期3年,月租金1万,后吴某打算将房屋出售,于当年9月1日告知周某,周某未作表示。9月18日,吴某将房屋出售给自己的舅舅高某。
高某要求周某搬出房屋,周某起诉至法院,告吴某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吴某抗辩如下:
(1)吴某已经将房产出售给自己的舅舅高某,周某无优先购买权;
(2)吴某已经提前告知周某,周某在15天内未作购买表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吴某对周某的抗辩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舅舅不属于近亲属。
[要求2]
答案解析:吴某对周某的抗辩理由(2)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要求3]
答案解析:高某无权要求周某搬出房屋。根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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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了一辆大巴车,价款为60万元,约定还款期为1年。2021年1月1日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当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大巴车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21年2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周转资金向丙公司借款50万元,还款期1年,以该大巴车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2年3月1日,甲公司将大巴车送至丁公司处保养,双方因保养费用发生纠纷,甲公司拒绝支付保养费,丁公司留置大巴车并通知甲公司于3个月内支付保养费,否则将拍卖大巴车以抵偿保养费。乙公司、丙公司得知大巴车被留置后,均主张甲公司的欠款已经到期,要求实现抵押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取得大巴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大巴车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甲公司于该日取得大巴车的所有权。
[要求2]
答案解析:丁公司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根据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要求3]
答案解析:大巴车的债权权利顺位依次为丁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留置权人除外。本题中,丁公司为留置权人,优先乙公司、丙公司受偿;乙公司的抵押权为大巴车的价款,较其他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留置权人丁除外),所以,乙公司优先丙公司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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