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有(  )。
  • A.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供用电合同
  • B.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C.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 D.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选项A当选;印花税列举的“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但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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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注会《税法》 模拟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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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居民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向境外转让技术的经省级以上(  )认定登记。
  • A.科技部门
  • B.商务部门
  • C.税务部门
  • D.工商部门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选项B当选);(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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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项目中,纳税人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是(    )。
  • A.首饰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玉珠抛光打孔串成玉珠项链
  • B.日化厂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香水精为原料生产香皂
  • C.首饰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红宝石戒面制成22K黄金镶嵌项坠
  • D.汽车制造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小轿车改装成工程抢修车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以及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连续生产的应税成品油,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选项A当选,选项B、D不当选。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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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是(  )。
  • A.取得境外所得
  • B.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 C.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稿酬所得
  • D.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选项B不当选);(4)取得境外所得(选项A不当选);(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项D不当选);(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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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有(  )。
  • A.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股权投资,属于收入范畴,资产计税基础按实际接收价值确定
  • B.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管理的资产,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 C.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划入资产,应当并入当期应税收入,资产计税基础按公允价值确定
  • D.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划入未指定专门用途的资产,如果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应按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股权投资,不属于收入范畴,应按国家资本金处理,选项A不当选;接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划入资产,且未指定专门用途的,应当并入当期应税收入,资产计税基础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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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某制药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00万元,税金及附加12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销售费用8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

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12月21日转让一笔国债取得收入105.75万元,已将转让所得计入投资收益。该笔国债系2022年1月1日从发行者手中以100万元购进,期限为3年,固定年利率3.65%。

(2)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2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8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未扣除额为5万元。另为投资者支付商业保险费10万元。

(3)发生广告费支出40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

(4)进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且未形成无形资产。

(5)对外捐赠货币资金140万元(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50万元,通过红十字会向自然灾害地区捐赠7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

(6)为治理污水排放,当年6月购置污水处理设备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价为300万元(含增值税且已作进项税额抵扣),企业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处理公共污水,当年取得收入20万元,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为12万元。

(7)6月6日,为总经理配备一辆轿车并投入使用,支出不含税价款50万元(该公司确定折旧年限2年,净残值率10%,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不考虑其他税费)。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购进的污水处理设备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设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该公司国债转让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3.65%÷365×355=3.55(万元)

注: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按100%加计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②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1200×14%=168(万元)<实际发生额18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168=12(万元)

③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200×2%=24(万元)<实际发生额2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4=1(万元)

④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1200×8%=96(万元)>实际发生额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扣除额5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⑤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业务(2)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12-1+5-10=22(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当年营业收入=6000+400=6400(万元)

①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6400×30%=1920(万元),当年发生的400万元广告费无需作纳税调整。②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③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0×60%=36(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400×5‰=32(万元),实际扣除限额32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32=28(万元)

业务(3)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8=78(万元)

注: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100%=100(万元)

注: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

会计利润=6000+400+200-2800-300-200-120-600-800-180+200=1800(万元)

①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50万元可据实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②直接向某学校捐赠的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20万元。

③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1800×12%=216(万元)>通过红十字会向自然灾害地区捐赠额7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业务(5)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①污水处理设备可以抵免应纳税额=(300÷1.13)×10%=26.55(万元)

注: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税、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②处理公共污水取得的所得在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12=8(万元)

注: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应调减应纳税额26.55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业务(7)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1-10%)÷(2×12)×6-50×(1-10%)÷(4×12)×6=5.63(万元)

注: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要求8]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800-3.55-22+78-100+20-8+5.63=1770.08(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770.08×25%-26.55=415.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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