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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组合题]2023年1月10日,出租人李某和承租人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0年,第1年租金3万元,从第2年起租金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 。次日,陈某搬入该房屋。同年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售给张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张某随后要求陈某搬离该房屋,陈某以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并以李某侵犯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李某和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李某和陈某对房屋租赁期限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要求2]

张某要求陈某搬离房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要求3]

陈某主张李某和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李某和陈某对房屋租赁期限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租赁期限的上限为20年,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本题中,李某和某约定的租赁期限为30年,超过法定期限。

[要求2]
答案解析:张某要求陈某搬离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卖不破租赁)。本题中,陈某租赁房屋在先,张某购买房屋在后,张某无权要求陈某在租赁期内搬离房屋。
[要求3]
答案解析:

陈某主张李某和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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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万人模考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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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B.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4时
  •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有:(1)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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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不属于该相关事项的是(  )。
  • A.发行普通股
  • B.一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 C.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 D.公司合并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下列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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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于或存续至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 B.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以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 C.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止
  • D.权利人被义务人控制使其不能行使请求权,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B,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选项C,属于“主观”原因,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选项A、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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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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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2年1月1日,李某向刘某购买一套二手房,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300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李某需向刘某交付定金60万元,合同签订后15天内,李某交付购房款40万元,剩余款项在2022年1月31日前付清;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当日,李某将50万元作为定金交付给刘某。2022年1月10日,李某向刘某交付购房款40万元。

2022年1月20日,刘某告知李某,其3日前和向某签订了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已将房屋转移登记给向某。因违约赔偿纠纷,李某于2022年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事项如下:

(1)解除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刘某返还40万元购房款及其利息;

(3)刘某双倍返还定金120万元;

(4)刘某支付违约金60万元。

刘某抗辩如下:(1)定金应为实际交付的数额50万元,双倍返还定金数额应为100万元;(2)李某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刘某抗辩(1)成立。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在本题中,双方约定定金数额60万元,李某实际交付定金50万元,刘某没有提出异议,定金合同已变更,刘某的抗辩成立。
[要求2]
答案解析:刘某抗辩(2)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不能同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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