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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产生、罢免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国有独资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 C.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罢免
  • D.有限责任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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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万人模考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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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是(  )。

  • A.吴某故意将赝品古董花瓶指述成真品,以高价卖给不知情的钱某
  • B.7周岁的赵某未经父母同意给喜欢的游戏充值600元
  • C.孙某从李某处购买自制枪支用于打猎
  • 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郑某花费500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法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受欺诈的;(3)受胁迫的;(4)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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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并且把该钻戒出售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 B.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本题中,乙未向甲交付钻戒,质权并未设立;(2)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将钻戒出售并交付给丙,丙依法取得了该钻戒的所有权。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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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因借款需要,请求甲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甲公司遂召开股东大会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B.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 C.李某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D.李某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李某为甲公司股东:(1)应当实行关联表决权排除,李某不应参加表决,选项C、D不当选;(2)应当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选项B表述的是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人数”的过半数,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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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2022年3月8日,李某与向某签订某货车买卖合同,李某为向某办理了该货车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尚未将该货车交付向某,向某已支付合同价款。2022年3月14日,李某又与米某签订该货车买卖合同,李某将该货车交付米某,米某尚未支付合同价款。后向某、米某均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取得货车所有权。下列关于该货车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归属米某,因为货车已交付给米某
  • B.归属李某,因涉及多重买卖,合同均无效
  • C.归属向某,因为向某已经支付了合同价款
  • D.归属向某,因李某为向某办理了货车所有权转移登记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出卖人将车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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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2022年5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一批最新款的笔记本电脑,请乙厂报价。5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2万元购买一台,甲厂5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2.8万元,5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5月19日复函称愿以2.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5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2.8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甲厂5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
  • B.乙厂5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 C.甲厂5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 D.乙厂5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5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新款的笔记本电脑,请乙厂报价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选项A不当选;乙厂5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选项B当选;甲厂5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2.8万元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的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选项C当选;乙厂5月19日的复函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乙厂5月26日的回复为要约,因为甲厂5月12日的要约已于5月19日失效,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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