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有:(1)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C当选。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2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最后三套卷(卷二)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协议退伙的情形的有( )。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选项D不当选;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选项A、B、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张某向李某借款,以其所有的一台电脑设定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后不久,张某将该电脑以市价转让给不知情的刘某并交付。下列关于电脑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由于李某的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的刘某(在该电脑上,李某的抵押权不优于刘某的所有权),因此,刘某有权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李某无权就刘某的电脑主张行使抵押权。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分公司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章程、财产,但应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