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业务(2)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判断业务(3)张某个人出租房屋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并说明理由。
计算业务(3)餐饮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计算业务(5)的销项税额。
计算业务(6)的销项税额。
计算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业务(2)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理由: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业务(4)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注: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业务(5)销项税额=(10-6.82)×500000÷(1+6%)×6%÷10000=9(万元)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3-2=35(万元)
注:公司周年庆典是生产经营的重要活动,外购装饰用品用于公司周年庆典,不属于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范畴,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当期销项税额合计=48+13+9+18=88(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6+35×10%=9.5(万元)
加计抵减前应纳税额=88-35=53(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53-9.5=4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