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企业转让不同时间购买的同一品种国债时,税法规定转让成本的确定方法。
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3)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请确认甲公司接受无偿划转设备的计税基础。
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7)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2022年企业所得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额。
计算2022年甲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业务(2)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注: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甲公司接受无偿划转设备的计税基础=3000-500=2500(万元)
注: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会计已经计提的累计折旧=400×(1-5%)÷5×6÷12=38(万元)
业务(4)应调减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0-38=362(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000×30%=24000(万元)>7000(7300-300)万元,7000万元可以扣除,业务(5)应调增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注:300万元冠名费由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尚未取得相关发票,不得扣除;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6000×14%=840万元<900万元,应调增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6000×8%=480万元<500万元,应调增20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6000×2%=120万元>100万元,无需调整。
业务(6)合计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0+20=8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80000×5‰=40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800×60%=480(万元),二者取孰低。
业务(7)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00-400=400(万元)
应补缴的印花税=4000×0.05‰=0.2(万元)
业务(8)应调减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0.2(万元)
注: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5600-500-20-362+300+80+400-0.2-600=4897.8(万元)
2022年甲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897.80×25%=1224.45(万元)
(本小题6分。)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22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企业相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1月20日,向我国境内乙公司投资2000万元,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
(2)3月15日,委托我国境内丙公司,为其一项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注明价款为人民币80万元。
(3)6月20日,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取得不含增值税担保费收入20万元(该笔借贷资金来自于非金融机构)。
(4)12月30日,乙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甲公司分派股息1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1美元折合人民币7元,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无常设机构,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理由: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25%的规定比例,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境内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5万美元=5×7=35(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支付的担保费20万元低于35万元,也就是低于5万美元,所以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10%=1(万元)
注:乙公司向甲公司分派股息,甲公司(未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股息所得,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全额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方乙公司代扣代缴。由于非保本的股息红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10万元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无须作价税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