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王某是否可以享受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可以,回答办理的时间期限和受理的税务机关。
计算王某2022年度可申请的综合所得退税额。
王某如需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回答其可选择哪些办理的渠道。
①王某可以享受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
②纳税人办理2022年度汇算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③纳税人应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注: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2022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额=(180000-60000-1000×2×12-1500×12)×10%-2520=5280(元)
2022年度汇算应退税额=9480-5280=4200(元)
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渠道一:通过网络办税渠道办理。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渠道二: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本小题6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拟对其开发的位于市区的写字楼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资料如下:
(1)2016年1月以8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按规定缴纳契税。
(2)2016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其中包括装修费用4000
万元。
(3)发生利息支出3000万元,但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4)2022年3月,该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共计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2000万元。
(5)该项目已预缴土地增值税4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契税税率为5%,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共计240万元,该公司对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本题中该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8400+15000)×10%=2340(万元)
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增值额=42000-2000-30660=9340(万元)
增值率=9340÷30660=30.46%,适用税率30%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9340×30%=2802(万元)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额=2802-450=23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