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国家法律形式发布实施的有(   )。
  • A.资源税
  • B.环境保护税
  • C.增值税
  • D.车辆购置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辆购置税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发布实施的实体税种,选项A、B、D当选;增值税法属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税种,其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但不是税收法律,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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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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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是(   )。
  • A.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的卷烟
  • B.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应税摩托车
  • C.外购已税游艇生产的应税游艇
  • D.外购已税溶剂油生产的应税涂料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应税摩托车、外购已税游艇生产应税游艇及外购已税溶剂油生产应税涂料不得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选项B、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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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在计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是(   )。
  • A.综合所得
  • B.财产转让所得
  • C.偶然所得
  • D.财产租赁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年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A当选;居民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B不当选;居民个人取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C不当选;居民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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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 A.果啤
  • B.洗发香波
  • C.高尔夫车
  • D.变压器油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果啤属于啤酒,征收消费税,选项A当选;高档化妆品的征税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其中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不包括洗发香波,选项B不当选;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不当选;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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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企业破产清算时涉及的下列款项中,税务机关在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应向管理人申报的有(   )。
  • A.所欠各种税款
  • B.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
  • C.滞纳金及罚款
  • D.企业欠缴的教育费附加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在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滞纳金及罚款。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也应一并申报,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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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小题6分。)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22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企业相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1月20日,向我国境内乙公司投资2000万元,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

(2)3月15日,委托我国境内丙公司,为其一项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注明价款为人民币80万元。

(3)6月20日,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取得不含增值税担保费收入20万元(该笔借贷资金来自于非金融机构)。

(4)12月30日,乙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甲公司分派股息1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1美元折合人民币7元,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无常设机构,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理由: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25%的规定比例,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境内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5万美元=5×7=35(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支付的担保费20万元低于35万元,也就是低于5万美元,所以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要求4]
答案解析:

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10%=1(万元)

注:乙公司向甲公司分派股息,甲公司(未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股息所得,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全额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方乙公司代扣代缴。由于非保本的股息红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10万元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无须作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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