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预约定价安排中确定关联交易利润水平应采取的方法是(   )。
  • A.中位值法
  • B.百分位法
  • C.四分位法
  • D.八分位法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预约定价安排采用四分位法确定价格或者利润水平,在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如果企业当年实际经营结果在四分位区间之外,税务机关可以将实际经营结果调整到四分位区间中位值,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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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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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在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应注意事项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经税务所所长批准后即能施行
  • B.解除保全措施的时间是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
  • C.可由1名税务人员单独执行货物查封
  • D.税务机关可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其大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方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选项A不当选;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选项B当选;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选项C不当选;税收保全措施中,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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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房屋及建筑物中,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
  • A.加油站的遮阳棚
  • B.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
  • C.农村的居住用房
  • D.位于市区的经营性用房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对于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遮阳棚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选项A、B不当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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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 A.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 B.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 C.经营租赁房屋的,以评估价格计算缴纳房产税
  • D.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按重置成本计算缴纳房产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A当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应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选项B当选;经营租赁房屋的,由房屋产权所有人以取得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选项C不当选;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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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本小题6分。)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22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企业相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1月20日,向我国境内乙公司投资2000万元,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

(2)3月15日,委托我国境内丙公司,为其一项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注明价款为人民币80万元。

(3)6月20日,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取得不含增值税担保费收入20万元(该笔借贷资金来自于非金融机构)。

(4)12月30日,乙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甲公司分派股息1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1美元折合人民币7元,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无常设机构,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理由: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25%的规定比例,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境内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5万美元=5×7=35(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支付的担保费20万元低于35万元,也就是低于5万美元,所以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

[要求4]
答案解析:

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10×10%=1(万元)

注:乙公司向甲公司分派股息,甲公司(未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股息所得,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全额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方乙公司代扣代缴。由于非保本的股息红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10万元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无须作价税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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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小题15分。)(本题已根据最新教材改编)位于市区的某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经营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餐饮服务收入价税合计848万元,通过税控系统实际开票价款为390万元。

(2)将一家经营不善的餐厅连同所有资产、负债和员工一并打包转让给某个体工商户,取得转让对价100万元。

(3)向居民张某租入一家门面房用于餐厅经营,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为3万元,租期为12个月,签约后已在本月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

(4)当月向消费者发行餐饮储值卡3000张,取得货币资金300万元;当月消费者使用储值卡购买了该餐饮企业委托外部工厂生产的点心礼盒,确认不含税收入100万元。

(5)将其拥有的某上市公司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相关收入和成本情况如下:

(6)转让其拥有的一个餐饮品牌的连锁经营权,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

(7)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40万元,其中包含:由于仓库管理员失职丢失的一批食品,进项税额为3万元;外购用于公司周年庆典的装饰用品,进项税额为4万元;外购用于发放给优秀奖员工的手机,进项税额为2万元。

(8)该企业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条件,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6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1%。)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的销项税额=848÷(1+6%)×6%=4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理由: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理由: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要求4]
答案解析:业务(3)餐饮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3×12×1‰×10000=36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业务(4)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注: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5)销项税额=(10-6.82)×500000÷(1+6%)×6%÷10000=9(万元)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要求7]
答案解析:业务(6)销项税额=300×6%=18(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3-2=35(万元)

注:公司周年庆典是生产经营的重要活动,外购装饰用品用于公司周年庆典,不属于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范畴,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要求9]
答案解析:

当期销项税额合计=48+13+9+18=88(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6+35×10%=9.5(万元)

加计抵减前应纳税额=88-35=53(万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53-9.5=43.5(万元)

[要求10]
答案解析: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3.5×(7%+3%+2%)=5.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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