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为准。(    )
  • A.
  • B.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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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生回忆版(5.13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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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
  • A.包装物租金
  • B.增值税税款
  • C.品牌使用费
  • D.优质费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选项A、C、D),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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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判断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货物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销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题目所述内容正确。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不得从销项中抵扣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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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生产销售与加工业务。2022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自产M型高档化妆品3 000盒,每盒不含增值税售价1 000元。其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2 000盒,已取得销售款并开具发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1 000盒,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300盒销售款,但截止月底只收到100盒销售款,甲化妆品公司未开具发票。

(2)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成套化妆品500盒,每盒不含增值税售价1 700元。每盒中包含自产Y型高档化妆品和外购的工艺品各一套,不含增值税售价分别为1 615元、85元。

(3)与丁商贸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受托加工其定制的高档化妆品,按合同约定,丁商贸公司提供原料成本212 500元,甲化妆品公司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63 750元,其中包含代垫的辅助材料5 100元。甲化妆品公司无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丁商贸公司已于当月提货。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2 000盒,已取得销售款并开具发票,应于当月计算缴纳消费税;(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1 000盒,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300盒销售款,因此本月对300盒计算缴纳消费税;(3)甲化妆品公司当月销售自产M型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2 000+300)×1 000×15%=345 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化妆品公司当月销售成套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500×1 700×15%=127 5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不含税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需注意加工费中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成本;(3)甲化妆品公司当月受托为丁商贸公司加工定制的高档化妆品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212 500+63 750)÷(1-15%)×15%=48 75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C,印花税中买卖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价款;选项D,印花税中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约定的报酬(63 750元),不包括所加工标的物的价值(212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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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是(    )。
  • A.进境物品的收件人
  • B.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 C.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物流企业
  • D.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进口货物的收货人(选项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选项D)、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选项A),是关税的纳税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选项C)和报关企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关税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关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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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甲住房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含增值税租金收入6 394 500元。甲住房租赁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已知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甲住房租赁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6 394 500÷(1+1.5%)×5%=315 000(元)
  • B.6 394 500×5%=319 725(元)
  • C.6 394 500÷(1+5%)×1.5%=91 350(元)
  • D.6 394 500×1.5%=95 917.5(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可选择简易计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甲住房租赁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6 394 500÷(1+5%)×1.5%=91 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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