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2023《经济法基础》全真测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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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组合题]公民林某为某国有企业员工。林某2022年有关收入情况如下:
(1)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薪金150 000元。
(2)提供设计服务,取得劳务报酬8 000元,自行支付交通费100元。
(3)因张某无力偿还所欠林某的借款,张某以一套1年前购买的价值1 800 000元的商用住房抵偿借款。张某购入该套商用住房成本为500 000元,双方已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4)在Y通信公司预购话费,获赠价值1 500元的手机一部。
(5)因累积消费达到Z航空公司规定的额度,被邀请参加Z航空公司金卡会员抽奖活动,抽得市价2 000元的西装一套。
(6)获得省级人民政府直接颁发的科技创新奖6 000元。
(7)取得储蓄存款利息1 000元。
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在计入综合所得时以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综合所得减除费用为60 0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 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 000元至144 000 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 52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 000 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林某取得劳务报酬8 000元,减除费用按 20% 计算,交通费100元不得扣除;(2)林某当年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8 000×(1-20%)×20%=1 28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1)综合所得包括工资、 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本题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以8 000×(1-20%)计入综合所得收入;(3)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 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000+8 000×(1-20%)-60 000]×10%-2 520=7 120(元)。需注意,本题中工资、薪金所得为扣减专项扣除项目后的金额,因此无须再减专项扣除。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林某为权属的承受方,需缴纳契税;选项B,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张某转让房屋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选项D,张某转让的住房是购买取得的,且购买时间为1年,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D,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企业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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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判断题]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批准征用次月。(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批准征用之日起“满 1 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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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均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需注意区分,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取得的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的境内的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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