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保证人在(纸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均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
  • A.
  • B.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保证人在(纸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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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一节 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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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1)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选项A当选;(2)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选项B、C当选;(3)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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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纸质)汇票不得背书转让的有(  )。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 B.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 C.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 D.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纸质)汇票禁止背书转让的情形包括:①汇票已经被拒绝承兑,选项C当选;②汇票已经被拒绝付款,选项B当选;③超过付款提示期限,选项D 当选;(2)(纸质)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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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有(  )。
  • A.出质人未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另行书面签订质押合同后,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 B.出质人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
  • C.出质人在票据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但未签章便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 D.出质人未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口头约定质押后,将票据背书交付给被背书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如果没有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进行了背书签章,不属于质押背书构成了普通的背书转让。如果仅是签订质押合同,没有进行背书转让签章,也不构成质押背书。选项A、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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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纸质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纸质汇票承兑人(A银行)不得以其与出票人(甲公司)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丁公司),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解题思路】

纸质汇票承兑后的效果:

①无条件地支付

②对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

③不能和出票人的关系,拒绝付款

④不应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要求2]
答案解析:

丁公司可以向出票人(甲公司)、承兑人(A银行)和背书人(丙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纸质汇票的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但是,背书人在纸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乙公司)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丁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丁公司不得对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解题思路】

①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纸质汇票追索权→

到期日前,拒绝承兑,承兑人和付款人死亡,逃匿,依法破产等。

到期拒绝付款

②可以向谁追→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

③怎么追→想怎么追,就怎么追。(可以向一人或者多人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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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纸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款项。
[要求2]
答案解析:

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根据规定:(1)A银行已经承兑但拒绝付款,戊公司有权对A银行进行追索;如果A银行拒绝承兑,戊公司无权对A银行进行追索;甲公司为出票人,丁公司为背书人,戊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丁公司进行追索;(2)乙公司是属于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3)丙公司是属于伪造人在票据上未背书和签章则不承担票据责任。

【解题思路】

①可以对谁行使纸质汇票追索权→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

②追索顺序是什么→不管顺序,随意追。对一人追或者数人追。

③伪造人和被伪造人都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伪造人承担民事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不能以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要求4]
答案解析: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伪造行为。根据规定,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解题思路】

①什么是伪造→冒充或者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

②后果

伪造者不承担责任,被伪造者也不承担责任。

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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