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该将变更事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的期限为(    )。
  • A.

    30个自然日

  • B.

    15个工作日

  • C.

    5个工作日

  • D.

    10个自然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选项C)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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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经济法基础》真题(最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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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境外P国W公司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有(    )。
  • A.将其在境内使用的经销权转让给境内乙公司
  • B.将其位于P国的办公大楼出售给境内丁公司
  • C.向境内甲公司转让一项完全在境内使用的专利
  • D.向境外Q国的丙公司销售位于境内的办公楼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B,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外,不属于在境内销售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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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各类化妆品的生产销售与加工业务。2022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自产M型高档化妆品3 000盒,每盒不含增值税售价1 000元。其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2 000盒,已取得销售款并开具发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1 000盒,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300盒销售款,但截止月底只收到100盒销售款,甲化妆品公司未开具发票。

(2)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成套化妆品500盒,每盒不含增值税售价1 700元。每盒中包含自产Y型高档化妆品和外购的工艺品各一套,不含增值税售价分别为1 615元、85元。

(3)与丁商贸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受托加工其定制的高档化妆品,按合同约定,丁商贸公司提供原料成本212 500元,甲化妆品公司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63 750元,其中包含代垫的辅助材料5 100元。甲化妆品公司无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丁商贸公司已于当月提货。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2 000盒,已取得销售款并开具发票,应于当月计算缴纳消费税;(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1 000盒,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300盒销售款,因此本月对300盒计算缴纳消费税;(3)甲化妆品公司当月销售自产M型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2 000+300)×1 000×15%=345 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化妆品公司当月销售成套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500×1 700×15%=127 5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不含税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需注意加工费中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成本;(3)甲化妆品公司当月受托为丁商贸公司加工定制的高档化妆品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212 500+63 750)÷(1-15%)×15%=48 75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C,印花税中买卖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价款;选项D,印花税中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约定的报酬(63 750元),不包括所加工标的物的价值(212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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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居民个人谢某2022年1-10月累计工资收入150 000元,累计专项扣除27 000元,累计专项附加扣除10 000元。谢某1-9月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 150元。已知,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 000元至144 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 520。计算谢某当年10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150 000-5 000×10-27 000-10 000)×10%-2 520=3 780(元)
  • B.(150 000-5 000×10-27 000-10 000)×10%-2 520-3 150=630(元)
  • C.(150 000-10 000)×10%-2 520-3 150=8 330(元)
  • D.0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谢某当年10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50 000-5 000×10-27 000-10 000)×10%-2 520-3 150=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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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甲住房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含增值税租金收入6 394 500元。甲住房租赁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已知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甲住房租赁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6 394 500÷(1+1.5%)×5%=315 000(元)
  • B.6 394 500×5%=319 725(元)
  • C.6 394 500÷(1+5%)×1.5%=91 350(元)
  • D.6 394 500×1.5%=95 917.5(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可选择简易计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甲住房租赁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6 394 500÷(1+5%)×1.5%=91 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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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甲公司按规定最晚应于2022年3月15日缴纳应纳税款400 000元,但迟迟未缴。税务机关责令其于当年3月30日前缴纳,并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甲公司直至当年4月25日才将税款缴清。计算甲公司应缴纳滞纳金金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400 000×0.5‰×41=8 200(元)
  • B.400 000×0.5‰×42=8 400(元)
  • C.400 000×0.5‰×27=5 400(元)
  • D.400 000×0.5‰×26=5 200(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税收滞纳天数的确定采用“算尾不算头”的方法:自税款法定缴纳期限届满次日(2022年3月16日)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2022年4月25日),滞纳天数=16+25=41(天);(2)甲公司应缴纳的税收滞纳金=滞纳税款×0.5‰×滞纳天数=400 000×0.5‰×41=8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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