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20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每件商品成本为150元,售价为250元/件(不含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当天已出库,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因质量问题乙公司在2020年12月25日将80件商品退回,甲公司接受商品退回要求并做出相应会计调整,甲公司应冲减收入的金额应为( )元。
甲公司应冲减收入的金额=250×80=20 000(元),选项A正确。
提示:发生销售退回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600
贷:应收账款 22 600
借:库存商品 12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某制造业企业采用机器工时比例法分配制造费用。2019年11月基本生产车间生产M、N两种产品,共发生制造费用1 000万元,M产品机器工时为1 000小时,N产品机器工时为1 500小时。不考虑其他因素,M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金额为( )万元。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机器工时总数=1 000÷(1 000+1 500)=0.4;M产品当月应分配的制造费用=M产品机器工时×制造费用分配率=1 000×0.4=400(万元);N产品当月应分配的制造费用=N产品机器工时×制造费用分配率=1 500×0.4=600(万元)。
2021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 400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 4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60万元,年末余额为4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为90万元,年末余额为60万元。甲公司2021年度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本期金额为( )万元。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1 400×25%+(60-90)-(40-60)=340(万元),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2 400-340=2 060(万元)。
下列各项中,属于政府会计非流动资产的有( )。
政府会计非流动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公共基础设施(选项D)、政府储备资产(选项A)、文物文化资产(选项C)、保障性住房(选项B)和自然资源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