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
(2)应当在乙公司所在地履行交付。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①丁公司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②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本题中,丙银行应当先对甲的办公用房行使抵押权,不能够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纸质),提示承兑的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提示付款的时间为汇票(纸质)到期日后10日内,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适用于解决纵向关系经济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适用于解决横向关系经济纠纷。本题表述错误。
【知识链接】
仲裁、复议和诉讼的总结
解决横向关系经济纠纷(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 | 仲裁 | 只能择其一(或诉或裁) | |
民事诉讼 | |||
解决纵向关系经济纠纷(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 | 行政复议 | 通过复议机关的复议程序 | ①行政复议的纠纷解决范围广于行政诉讼 ②行政复议通常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③行政复议一般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不服可诉) |
行政诉讼 | 通过法院的司法审判机制 |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或存续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