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A公司对甲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停业整顿决定不服,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 A.
  • B.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含省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表述正确。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4月阶段测试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2021年5月10日,甲公司与A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甲公司将其一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A银行,双方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5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21年6月,甲公司在已设立抵押权的建设用地上开始建造建筑物M。2022年4月,因甲公司无法归还到期借款的本息,A银行依法实现抵押权。经评估,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建筑物M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建筑物M的价值为8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A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表述正确的是(  )。
  • A.A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将建筑物M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优先受偿的金额为2000万元
  • B.A银行实现抵押权时,不可以将建筑物M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由于建筑物M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 C.A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将建筑物M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优先受偿的金额为800万元
  • D.A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将建筑物M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优先受偿的金额为1200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A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将建筑物M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但A银行就建筑物M拍卖所得价款800万元无权优先受偿,A银行就拍卖所得优先受偿的数额应为1200万元(2000万元-800万元),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人赵某由于个人原因对李某负有到期债务20万元,其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同时李某对甲企业负有到期债务50万元。下列关于李某债权实现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李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 B.赵某可以其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清偿对李某所负的债务
  • C.李某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 D.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以清偿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A、C不当选;(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协议退伙的情形的有(  )。
  •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 D.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选项D不当选;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选项A、B、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抵押财产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乡镇、村企业的厂房不得抵押
  • B.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一律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 C.以违法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但是首次开庭前已经办理合法手续的除外
  • D.当事人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设立抵押,抵押人以土地上存在违法的建筑物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选项A当选;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选项B当选;以违法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办理合法手续的除外,选项C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简答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赊购了一辆大巴车,价款为60万元,约定还款期1年,2021年1月1日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当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大巴车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21年2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周转资金向丙公司借款50万元,约定还款期1年,以该大巴车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2022年3月1日,甲公司将大巴车送至丁公司处保养,双方因保养费用发生纠纷,甲公司拒绝支付保养费,丁公司留置大巴车并通知甲公司于3个月内支付保养费,否则将拍卖大巴车以抵偿保养费。乙公司、丙公司得知大巴车被留置后,均主张甲公司的欠款已经到期,要求实现抵押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何时取得大巴车的所有权?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能否在留置后立即拍卖、变卖大巴车实现留置权?简要说明理由。

(3)关于该大巴车,请说明乙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的权利顺位,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甲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取得大巴车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大巴车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甲公司于该日取得大巴车的所有权。

(2)丁公司不能立即实现留置权。根据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3)大巴车的权利顺位依次为丁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留置权人除外。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