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2),编制甲公司收到退回A产品的相关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3),指出甲公司销售B产品合同附有的单项履约义务,并说明理由;计算每一单项履约义务应分摊的合同价格;说明甲公司销售B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的维修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所提供维修服务分别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资料(4),编制甲公司重新评估A产品退货率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销售100件A产品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00×20×(1+13%)]226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20×(1-8%)]18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20×13%)26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100×20×8%)16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12×(1-8%)]1104
应收退货成本(100×12×8%)96
贷:库存商品(100×12)12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60×25%)4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96×25%)24
所得税费用16
甲公司收到退回A产品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10×12)120
主营业务成本(6×12)7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19×13%)24.7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200×19×8%)304
贷:应收退货成本(200×12×8%)192
主营业务收入(6×19)114
银行存款[10×19×(1+13%)]214.7
借:所得税费用28
递延所得税负债(200×12×8%×25%)48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0×19×8%×25%)76
①甲公司销售B产品合同附有两项单项履约义务:一是“销售B产品500件,并提供质保期内除客户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以外的维修服务”;二是“质保期满后所提供的3年产品维修服务”。
理由:甲公司销售B产品并提供B产品在1年之内发生质量问题(除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外)的免费维修服务,但如因丁公司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甲公司不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说明该服务是甲公司为了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满足既定标准而提供的质量保证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甲公司提供B产品质保期满后,可以为该批产品提供未来3年的维修服务,属于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满足既定标准之外提供的单独服务,并且进行了单独销售,该服务与B产品可明确区分,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因此,甲公司销售B产品合同附有两项单项履约义务。
②销售B产品应分摊的合同价格=(9800+300)×9800÷(9800+300)=9800(万元);质保期满后3年维修服务应分摊的合同价格=(9800+300)×300÷(9800+300)=300(万元)。
③甲公司销售B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的维修服务应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即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保质期内,在实际发生维修费时,应冲减“预计负债”。
质保期满后所提供的3年产品维修服务应当与销售B产品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各自单独售价分摊合同价格,并将分摊至保质期以后所提供的维修服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在以后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甲公司重新评估A产品退货率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100×20×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12×3%)36
贷:应收退货成本36
借:所得税费用6
递延所得税负债(36×25%)9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


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受让资产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时,其受让资产的入账价值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即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为688万元(680+8),选项A当选、选项C不当选;乙公司应将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偿还债务会影响营业利润,选项B、D均不当选。
会计分录如下:
甲公司(债权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688
坏账准备60
投资收益60
贷:应收账款800
银行存款8
乙公司(债务人):
借:应付账款800
贷:股本15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0
投资收益200



关于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如果出售后剩余部分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按处置比例将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选项A不当选,选项B、C、D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