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2),编制甲公司收到退回A产品的相关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3),指出甲公司销售B产品合同附有的单项履约义务,并说明理由;计算每一单项履约义务应分摊的合同价格;说明甲公司销售B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的维修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所提供维修服务分别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资料(4),编制甲公司重新评估A产品退货率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销售100件A产品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00×20×(1+13%)]226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20×(1-8%)]18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20×13%)26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100×20×8%)16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12×(1-8%)]1104
应收退货成本(100×12×8%)96
贷:库存商品(100×12)12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60×25%)4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96×25%)24
所得税费用16
甲公司收到退回A产品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10×12)120
主营业务成本(6×12)7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19×13%)24.7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200×19×8%)304
贷:应收退货成本(200×12×8%)192
主营业务收入(6×19)114
银行存款[10×19×(1+13%)]214.7
借:所得税费用28
递延所得税负债(200×12×8%×25%)48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0×19×8%×25%)76
①甲公司销售B产品合同附有两项单项履约义务:一是“销售B产品500件,并提供质保期内除客户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以外的维修服务”;二是“质保期满后所提供的3年产品维修服务”。
理由:甲公司销售B产品并提供B产品在1年之内发生质量问题(除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外)的免费维修服务,但如因丁公司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甲公司不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说明该服务是甲公司为了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满足既定标准而提供的质量保证服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甲公司提供B产品质保期满后,可以为该批产品提供未来3年的维修服务,属于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满足既定标准之外提供的单独服务,并且进行了单独销售,该服务与B产品可明确区分,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因此,甲公司销售B产品合同附有两项单项履约义务。
②销售B产品应分摊的合同价格=(9800+300)×9800÷(9800+300)=9800(万元);质保期满后3年维修服务应分摊的合同价格=(9800+300)×300÷(9800+300)=300(万元)。
③甲公司销售B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的维修服务应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即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保质期内,在实际发生维修费时,应冲减“预计负债”。
质保期满后所提供的3年产品维修服务应当与销售B产品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各自单独售价分摊合同价格,并将分摊至保质期以后所提供的维修服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在以后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甲公司重新评估A产品退货率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预计负债(100×20×3%)6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12×3%)36
贷:应收退货成本36
借:所得税费用6
递延所得税负债(36×25%)9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



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持有的部分资产和负债项目如下:(1)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2500万元;(2)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的一项信托投资,期末公允价值800万元,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1月20日,在此之前不能变现;(3)将于2022年6月15日到期的长期借款5000万元,甲公司没有将清偿义务推迟至资产负债日后1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但正在与银行协商并很可能同意展期1年;(4)因被其他方提起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2000万元,该诉讼预计将于2022年4月结案,如甲公司败诉,按惯例有关赔偿款需在法院作出判决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考虑其他因素,在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上述资产和负债应作为非流动性项目列报的是( )。
事项(1),企业的应收账款不论账龄长短,均应归类为流动性项目,选项A不当选;事项(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距离合同到期日实际超过一年,且到期前不能变现,应作为非流动项目列报,选项D当选;事项(3),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没有将清偿义务推迟至资产负债日后1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选项B不当选;事项(4),预计负债属于非流动性项目,但由于该事项预计将于2022年4月结案,如甲公司败诉,按惯例有关赔偿款需在法院做出判决之日起30日内支付,时间短于一年,应作为流动性项目列报,选项C不当选。


第3年年初未经调整的租赁负债=50+50×(P/A,5%,7)=50+50×5.7864=339.32(万元)。经消费者价格指数调整后的第3年年初租赁付款额=50×125÷100=62.5(万元),第3年年初经调整后的租赁负债=62.5+62.5×(P/A,5%,7)=62.5+62.5×5.7864=424.15(万元),选项D当选。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使用权资产(424.15-339.32)84.83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15.17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62.5-50)×8]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