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用管理用具时,“在库”转为“在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8 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8 000
第一次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的1/4:
借:管理费用 2 000(8 000/4)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2 000
(第二到四次摊销与第一次摊销的账务处理相同)
第四次摊销的同时,核销在用低值易耗品: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8 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8 000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20-15)÷(200+150)×100%= -10%;
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180×(1-10%)=162(万元);
本月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200+150-180)×(1-10%)=153(万元),故选择A选项。
【知识点拓展】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1)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2)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3)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4)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5)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材料成本差异率)
[注意]
①材料成本差异率如为负数,代表节约差;如为正数,代表超支差。
②“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节约差异。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其中,存货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应的教育费附加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本题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属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所以应该计入货物的相关成本。
【知识点拓展】
1.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采用简化的办法,即购进货物、应税服务或应税行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或应税行为时,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即应纳税额),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
①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②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入、发出、结存均按计划成本计价。月末计算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知识点拓展】
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的存货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按照所发出存货的用途,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知识点拓展】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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