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选项A】、银行【选项B】、财务公司【选项D】、信托投资公司【选项B】、信用社【选项D】,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D。
本题考查税收负担的转嫁与归宿。
【选项A正确】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出现商品的市场交易,多环节、多层次的流通交换过程为税负转嫁提供了可能。
【选项B正确】消转亦称“税收转化”,是指纳税人对其税收负担既不向前转嫁也不向后转嫁,而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或改进生产技术等方法,自行消化。严格地说,消转并未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
【选项C正确】税负转嫁一般是通过价格的变动实现的,或是提高销售商品的售价,或是压低购入生产要素的购价,或是以税收的资本化改变商品的价格,而这些都要求市场价格具有可变性和各市场主体具有自由定价权。
【选项D错误】商品供给弹性大小与税收负担向前转嫁的程度成正比,与税收负担向后转嫁的程度成反比。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我国政府的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
从我国的情况看,政府除了公债【选项A】以外,还有一些较明显的直接显性债务:
①欠发职工工资而形成的债务;【选项D】
②粮食收购和流通中的亏损挂账;
③乡镇财政债务。【选项C】
【选项B错误】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属于或有隐性债务。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政府预算的审查、批准和监督制度。
与政府预算进行的监督与其他行政监督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①预算监督体系的层次性。
②预算监督主体的多元性。【选项B】
③预算监督对象的广泛性。
④预算监督过程的全面性。【选项C】
⑤预算监督依据的法律性。【选项D】
⑥预算监督形式的多样性。【选项E】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DE。
乙企业为一家手机制造企业,2023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主营业务收入5 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 000万元,营业外收入500万元,应扣除的主营业务成本1 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销售费用600万元,财务费用500万元。企业自行核算实现年度利润3 400万元。2024年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
(1)管理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
(2)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新产品研发费3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用于生产。
(3)扣除的成本和费用中,包含实发工资500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
(4)营业外支出包括乙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一所学校捐款50万元。
(5)乙企业通过其设立在境外C国的办事处,在C国销售手机取得收入200万元(折合成人民币),办事处发生的销售成本为50万元(折合成人民币),未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已就这笔销售利润在C国缴纳当地企业所得税30万元(折合成人民币)。
(其他相关资料:我国对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实行限额抵免法。)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依据题干数据,发生额的60%=60×60%=36(万元),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 000+1 000)×5‰=30(万元)。36万元>30万元,则税前准予扣除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30=3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依据题干数据,乙企业新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300×200%=600(万元),则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70=10(万元)。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限额=500×8%=40(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乙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一所学校捐款属于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禁止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乙企业境外所得抵免限额=(200-50)×25%=37.5(万元)。在境外已纳所得额30万元,乙企业境外所得抵免额为30万元,境外所得抵免后应向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37.5-30=7.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的实践。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的一年经济工作中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