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不按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的是(    )。
  • A.租赁合同
  • B.买卖合同
  • C.借款合同
  • D.证券交易
  • E.技术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印花税。

【选项A、D错误】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证券交易的税率为1‰。

【选项B、E正确】买卖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0.3‰。

【选项C正确】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5‰。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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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财政税收押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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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组合题]一家在北京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另外,企业为全体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支付50万元,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0万元。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纳税调整额=实际发生额-扣除限额=60-42=18(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扣除限额=300×8%=24(万元)>20万元,准予扣除2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扣除限额=300×5%=15(万元),纳税调整额=实际发生额-扣除限额=50-15=3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扣除限额=300×5%=15(万元)<20万元,按照扣除限额15万元进行扣除。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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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解决市场失灵问题,采取的方式是(    )。
  • A.企业采取自我约束方式
  • B.政府采取非市场方式
  • C.个人采取自我约束方式
  • D.政府采取市场方式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

对于市场失灵问题,个人和经济组织是无能为力的,需要以政府为主体的财政介入,用非市场方式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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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设置账簿的时间可以是(    )。
  • A.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0日内
  • B.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
  • C.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 D.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账簿、凭证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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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企业自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 B.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C.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 D.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核定
  • E.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选项A错误】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选项B错误】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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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某产品销售公司的总机构A设立在北京,在上海、广州分别设有B、C两个分支机构。2024年1季度该公司汇总后的实际利润为1 000万元,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另外2023年B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9 000万元、220万元和3 000万元,C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5 000万元、130万元和3 000万元。该公司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第1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款分摊方法为:汇总纳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分摊,各二级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总机构按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依据题干数据,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250×50%=12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二级分支机构按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所有二级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二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二级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二级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二级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二级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依据题干数据,所有二级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250×50%=125(万元)。

                       B分支机构分摊比例=9 000÷(9 000+5 000)×0.35+220÷(220+130)×0.35+3 000÷(3 000+3 000)×0.30=0.595。

                       B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0.595×125=74.37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依据上题计算结果可知,B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0.595×125=74.375(万元),

                                     C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25-74.38=50.6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选项A错误】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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