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36个月
  • B.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在汇算清缴时应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 C.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D.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时申报扣除,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选项B: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相关的资料留存备查。选项D: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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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涉税服务实务》模拟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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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业务发生消费税纳税义务的是(    )。
  • A.首饰店销售玛瑙饰品
  • B.4S店销售普通小汽车
  • C.商场零售高档化妆品
  • D.进口电子烟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除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B:小汽车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这里是普通小汽车零售环节不纳税。选项C:高档化妆品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D:自2022年11月1日起,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进口)环节纳税、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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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其标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 B.企业为投资者购买并登记在投资者名下的汽车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C.对化妆品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E.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计算限额在税前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C,D,E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据实扣除。B:企业为投资者购买并登记在投资者名下的汽车属于向投资者分配股息,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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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10日从外地某机械厂购进电扇一批,机械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商贸公司业务人员。2023年8月12日商贸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自2020年1月起,商贸公司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商贸公司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要求2]
答案解析:商贸公司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要求3]
答案解析:商贸公司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要求4]
答案解析: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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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税务师受托对县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审核,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22年发生如下业务:(1)5月10日通过竞拍取得市区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3500万元;(2)自6月份开始在取得的该土地上建造写字楼,支付工程款合计为1500万元,并于当年8月31日完工;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5%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对方按当前实际收取的工程款给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与该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费用中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80万元以及超过贷款期限加罚的利息20万元,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并且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4)当年12月销售写字楼的70%,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9800万元,合同中价税没有分开填写;另外30%自8月底开始对外出租,签订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约定每年不含税租金120万元,当年实际取得租金收入8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契税税率为3%、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4元/平方米;该公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12月无进项税额可抵扣,该企业2022年尚未结账。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税人员自行计算并缴纳了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如下:①计算扣除项目金额=3500×(1+3%)+1500+(40+60+100)+9800/(1+9%)×9%×(5%+3%+2%)+80×5%×(5%+3%+2%)=5386.32(万元);②增值额=9800-5386.32=4413.68(万元);③增值率=4413.68/5386.32×100%=81.94%;④应纳土地增值税=4413.68×40%-5386.32×5%=1496.16(万元)要求: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该公司计算的土地增值税额不正确。
①要根据配比原则计算当期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
③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⑤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⑥出租部分缴纳的相关税金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⑦计入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正确计算如下:
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3500×(1+3%)×70%=2523.5(万元)
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1-5%)×70%=997.5(万元)
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70%+(2523.5+997.5)×4%=196.84(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9800-3500×70%)/(1+9%)×9%×(5%+3%+2%)=60.68(万元)
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523.5+997.5+196.84+60.68+(2523.5+997.5)×20%=4482.72(万元)
增值额=9800-(9800-3500×70%)/(1+9%)×9%-4482.72=47110.4(万元)
增值率=4710.4÷4482.72×100%=105.08%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710.4×50%-4482.72×15%=1682.79(万元)
该公司已缴纳土地增值税1496.16万元,应补缴土地增值税=1682.79-1496.16=186.63(万元)。
该公司应做如下调账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186.63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86.63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86.63

     贷:银行存款                 186.63

[要求2]
答案解析:

出租写字楼占地面积=20000×30%=6000(平方米),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4×4÷12=8000(元)=0.8(万元);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20×1‰=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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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某公司2023年2月辞退A、B两正式员工,协议C提前退休:
(1)A员工已经工作3年,月收入5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5000元。
(2)B员工已经工作9年,月收入1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90000元。
(3)C员工已经工作了15年,还剩三年法定退休,月收入8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186000元。
该公司所在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200元/月。
问题:
对A、B两名员工的辞退,C提前退休,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多少?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朴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上年年平均工资的3倍=2200×12×3=79200(元)。
A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5000元,小于79200元,因此,A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不用扣缴。
(2)B超过上年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90000-79200=10800(元);适用税率为3%,公司应代扣代缴B的个人所得税=10800×3%=324(元)。
(3)个人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C员工还剩三年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C:186000÷3-60000=2000;适用税率3%,公司应代扣代缴B的个人所得税=(186000÷3-60000)×3%×3=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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