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乙养老院要求甲公司赔偿相应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赠与人保证该批电热毯可以正常使用,无任何质问题,结果却因电热毯质量不合格引起火灾,导致受赠人养老院遭受损失,所以养老院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丙建筑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除非法定不允许撤销的除外。任意撤销权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无须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本题中,不存在法定不允许撤销的情形,且赠与财产叉车还未交付转移,所以赠与人甲公司可以撤销赠与。
甲公司决定撤销赠与,要求丁民办学校归还10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在向受赠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利后,受赠人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是法定撤销的情形之一。本题中,双方约定的赠与款项专项用于丁民办学校图书馆购买图书,不能挪作他用,就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民办学校违反该约定义务,赠与人甲公司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该赠与。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选项D当选。
根据信托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同一信托的受托人有两个以上的,为共同受托人。《信托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对共同信托的事务处理规则与责任进行了规定:原则上,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选项D当选。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 意见不一致时,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理,选项C不当选。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选项A不当选。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选项B不当选。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甲上市公司董事会拟提议2021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日期。董事会提议的下列召开日期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选项A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