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2 年 5 月 6 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套 M 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享有 M 设备的所有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 M 设备转让、抵押或者投资入股的,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M 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乙公司按月支付租金 20 万元,每月第十日为付款日,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 2022 年 5 月 10 日,乙公司为支付租金向甲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 20 万元的汇票(纸质),汇票到期日为见票后 3 个月。次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7 月 10 日,丙公司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丙公司速向甲公司追索,亦遭到拒绝。 2022 年 10 月 11 日,乙公司在使用 M 设备期间,M 设备造成第三人张某人身伤害。乙公司告知张某,M 设备为甲公司所有,张某于 10 月 18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023 年 11 月 1 日,乙公司因急需资金,将 M 设备以市场价格的五折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明知乙公司未取得 M 设备的所有权,仍向乙公司支付了价款,并取得 M 设备。 2023 年 11 月 2 日,持有甲公司 5% 股权的股东兼上述融资租赁项目经理李某得知上述情形后,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丁公司交还 M 设备,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予以拒绝,由于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导致甲公司发生难以弥补的损失。11 月 3 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丁公司向甲公司交还 M 设 备。2023年 11 月 10 日,乙公司经甲公司及李某同意与丁公司协商解除了关于 M 设备的买卖合同,乙公司继续履行与甲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李某撤回起诉。 2024年 4 月 10 日。乙公司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 20 万元。经甲公司催告后, 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法支付剩余租金,2024 年 4 月 29 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 M 设备。M 设备收回时经评估机构估价,M 设备价值 30 万元,甲公司为此支付 2 万元评估及运输费用。2024 年 4 月 30 日 ,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 8 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合同、 物权、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丙公司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最晚日期为哪一天?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丙公司被拒绝承兑后,是否有权向甲公司追索?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2022 年 10 月 18 日,张某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 持?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4]

2023 年 11 月 2 日,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拒绝交还 M 设备,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5]

2023 年 11 月 3 日,李某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6]

2024 年 4 月 30 日,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 8 万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丙公司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最晚日期为 6 月 10 日。根据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承兑的日期是出票日起 1 个月。本题中,出票日是 2022 年 5 月 10 日,所以提示承兑的最晚一天是 6 月 10 日。

[要求2]
答案解析:

丙公司被拒绝承兑后,无权向甲公司追索。 根据规定,未提示承兑的汇票,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本题中,乙是出票人,甲是丙的前手,所以丙丧失对甲的追索权。

[要求3]
答案解析:张某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

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拒绝交还 M 设备,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善意取得的构成需要满足 4 个条件:①处分人是无权处分;②受让人是善意的;③支付了合理价款;④受让人取得了财产。(1 分)本题中,受让人丁公司以五折价格购买设备,这不构成合理价款,受让人丁公司明知乙公司未取得 M 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恶意取得,丁公司未取得 M 设备所有权,拒绝交还 M 设备,不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5]
答案解析:

李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以自己名义提起股东代表权诉讼。本题中,李某作为本公司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在此紧急情况下提起股东代表权诉讼。

[要求6]
答案解析:

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 8 万元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本题中,收回的租赁物价值 30 万元超过承租人欠付的 20 万元租金和 2 万元评估及运输费用,对于前述两部分差额8万元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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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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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吴某拟将其对赵某的应收账款出质给林某,吴某于2022年1月10日将拟出质事项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赵某,赵某于1月11日表示无异议。吴某与林某于1月16日签订质押合同,于1月18日办理了出质登记,该项质权生效的时间为(    )。

  • A.2022年1月10日
  • B.

    2022年1月11日

  • C.

    2022年1月16日

  • D.

    2022年1月18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应收账款的质权自办理登记时设立,吴某与林某于1月18日办理了出质登记。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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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判断题]

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向受益人支付完信托利益,也就履行了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必牵连自己的固有财产,也不必用其他财产包括委托人的其他财产来支付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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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赵某和钱某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合同。根据法律行为的分类属于(    )。
  • A.

    非要式法律行为

  • B.

    从法律行为

  • C.

    单方法律行为

  • D.实践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主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是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赵某和钱某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合同。其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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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2022年3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10% ,3月5日,李某将45万转账给张某,声明预扣了5万元利息。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下列关于该借款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是(    )。
  • A.

    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3月1日

  • B.

    因预先扣除借款利息5万元,借款合同无效

  • C.

    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3月5日

  • D.

    因未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无效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转账借款45万时生效,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为2022年3月5日,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预先扣除利息按扣除后的金额作为借款本金并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选项B不当选;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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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其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    )。

  • A.国有独资企业
  • B.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 C.国有独资公司
  • D.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选项A、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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