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果形成表见代理,为有效合同。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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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2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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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经纪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保险经纪人基于保险人的利益提供中介服务

  • B.

    保险经纪人可以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 C.

    个人不能担任保险经纪人

  • D.

    保险经纪人以投保人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提供中介服务,选项A不当选;保险经纪机构不得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选项B不当选;保险经纪人是专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单位,而不能是个人,选项C当选;保险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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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事项召开董事会会议。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之妻林某 在乙公司担任董事长。下列关于甲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王某可以就该项投资决议行使表决权

  • B.

    林某可以代理王某参加会议并就该项投资决议行使表决权

  • C.

    王某可以代理其他董事就该项投资决议行使表决权 

  • D.

    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只有 2 人,甲公司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 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 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 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 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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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赵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自行车借给钱某,借用期间双方于2022年1月10日达成转让协议,约定钱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并于1月25日支付价款。1月11日 ,钱某将该自行车以1100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某,双方约定钱某以借用人身份继续使用至2月25日再交还孙某,1月13日, 钱某向赵某支付价款,下列关于该自行车权属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

    孙某于2022年1月11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 B.钱某于2022年1月25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 C.

    钱某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 D.

    孙某于2022年2月25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简易交付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钱某通过简易交付,于1月10日取得自行车所有权,选项B、C不当选;(2)占有改定指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须继续占有转让动产的,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有改变为非所有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但将占有权交由出让人行使一段时间,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所以孙某是以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1月11日双方约定生效时即取得所有权,选项A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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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 B.

    社会保障基金视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

  • C.

    非公开募集必须设定基金托管人

  • D.

    中国证监会负责审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发行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1)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选项A当选;(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选项B当选;②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③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3)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选项C不当选。(4)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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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2020年 8 月,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各出资 100 万 元,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四名股东各持股 2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及股权继承未作特别规定,全体股东亦未作特别约定。 2023年 9 月,赵某因病去世,其女儿周某作为唯一继承人要求继承赵某所持公司 全部股权。钱某不同意该股权继承,向周某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提出按照市场公允价值 200 万元购买该股权,遭到周某拒绝,钱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4 年 2 月,孙某为儿子购买婚房缺少资金,遂与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甲公司 10% 的股权以 1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钱某得知后,不同意该股权转让,主张按照相同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购买孙某所持甲公司 5% 的股权,遭到孙某拒绝。 2024年 5 月,因孙某与其他股东在经营理念上的差异越来越大,其他股东在甲公司股东会会议上一致通过甲公司分立的决议,由孙某独立持有一家小公司,其他股东留在甲公司。孙某不愿独立经营,对该项决议投了反对票,甲公司股东会依法通过了公司分立决议。孙某因此对甲公司经营心灰意冷,遂要求甲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并退出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 司法》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及股权继承未做特别规定,全体股东亦未作特别约定,故钱某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2]
答案解析:钱某对孙某转让的股权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本题中,孙某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李某属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钱某对此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要求3]
答案解析:

孙某有权请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 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 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本题中,孙某对公司分立决议投了反对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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