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股东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1)新 股种类及数额,选项 B 不当选;(2)新股发行价格,选项 D 不当选;(3) 新 股发行的起止日期,选项 A 不选;(4)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5)发行无面额股的,新股发行所得股款计入注册资本的金额。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成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是( )。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选项B当选。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具备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与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以市场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转让给善意第三人丙公司,并已交付,后甲公司不能向乙银行清偿到期债务,下列关于该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当事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和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或其他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A当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当选。
2022 年 5 月 6 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套 M 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享有 M 设备的所有权,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 M 设备转让、抵押或者投资入股的,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M 设备归乙公司所有;乙公司按月支付租金 20 万元,每月第十日为付款日,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
2022 年 5 月 10 日,乙公司为支付租金向甲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 20 万元的汇票(纸质),汇票到期日为见票后 3 个月。次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7 月 10 日,丙公司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丙公司速向甲公司追索,亦遭到拒绝。 2022 年 10 月 11 日,乙公司在使用 M 设备期间,M 设备造成第三人张某人身伤害。乙公司告知张某,M 设备为甲公司所有,张某于 10 月 18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3 年 11 月 1 日,乙公司因急需资金,将 M 设备以市场价格的五折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明知乙公司未取得 M 设备的所有权,仍向乙公司支付了价款,并取得 M 设备。
2023 年 11 月 2 日,持有甲公司 5% 股权的股东兼上述融资租赁项目经理李某得知上述情形后,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丁公司交还 M 设备,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予以拒绝,由于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导致甲公司发生难以弥补的损失。11 月 3 日,李某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丁公司向甲公司交还 M 设 备。
2023年 11 月 10 日,乙公司经甲公司及李某同意与丁公司协商解除了关于 M 设备的买卖合同,乙公司继续履行与甲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李某撤回起诉。
2024年 4 月 10 日。乙公司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 20 万元。经甲公司催告后, 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法支付剩余租金,2024 年 4 月 29 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 M 设备。M 设备收回时经评估机构估价,M 设备价值 30 万元,甲公司为此支付 2 万元评估及运输费用。2024 年 4 月 30 日 ,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 8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合同、 物权、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丙公司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最晚日期为 6 月 10 日。根据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承兑的日期是出票日起 1 个月。本题中,出票日是 2022 年 5 月 10 日,所以提示承兑的最晚一天是 6 月 10 日。
丙公司被拒绝承兑后,无权向甲公司追索。 根据规定,未提示承兑的汇票,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本题中,乙是出票人,甲是丙的前手,所以丙丧失对甲的追索权。
丁公司以善意取得为由拒绝交还 M 设备,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善意取得的构成需要满足 4 个条件:①处分人是无权处分;②受让人是善意的;③支付了合理价款;④受让人取得了财产。(1 分)本题中,受让人丁公司以五折价格购买设备,这不构成合理价款,受让人丁公司明知乙公司未取得 M 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恶意取得,丁公司未取得 M 设备所有权,拒绝交还 M 设备,不符合法律规定。
李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以自己名义提起股东代表权诉讼。本题中,李某作为本公司股东,有权为公司利益,在此紧急情况下提起股东代表权诉讼。
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返还 8 万元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本题中,收回的租赁物价值 30 万元超过承租人欠付的 20 万元租金和 2 万元评估及运输费用,对于前述两部分差额8万元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