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张某在甲地谈妥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刘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随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签字,合同在丁地履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未作特别约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除对合同成立地点另有约定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选项A当选。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事项召开董事会会议。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之妻林某 在乙公司担任董事长。下列关于甲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 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 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 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 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选项 D 当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当选。
选项A不当选: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选项 B当选:如果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选项C不当选:未明确说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选项D不当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决定撤销该委托。
孙某将其所有的一辆小汽车出质给钱某。钱某经孙某同意,驾驶该辆小汽车与林某、赵某一起出游。 林某驾驶的小汽车是其从甲公司租借而来。赵某驾驶的小汽车为其同宿舍好友陈某所有,赵某未经陈某同意私自开走,赵某准备在陈某考试结束以后电话告知陈某。下列关于各主体占有类型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他主占有,是指不以所有的意思而为占有, 如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质权人等对标的物的占有,林某对小汽车属于租借而来,因此属于他主占有,而非自主占有。选项C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