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A、B、C企业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以下事项:(1)B企业从A企业采购总价30000元货物一批,从A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价款50000元、税额6500元。(2)A、C企业间没有业务发生,A企业向C企业开具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货物一批,价款5000元、税额650元。请依次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A企业向B、C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属于什么行为?
[要求2]A企业开具的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要求3]

A企业上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要求4]若B、C企业收到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申报抵扣,增值税应作如何处理?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A企业向BC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要求2]
答案解析:

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 A企业向B 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 6500 元增值税;A企业向C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应缴纳 650 元增值税;合计应缴纳增值税 =6500+650=715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求4]
答案解析:

①对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②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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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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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经核准的合伙企业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应该(  )。

  • A.以合伙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企业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 B.以合伙企业为申请人,由出资金额最大或合伙比例最高的合伙人代表企业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 C.以合伙企业为申请人,由全部合伙人一起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 D.以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并参加税务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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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办理的事项是(  )。

  • A.缴纳发票保证金
  • B.领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 C.审批最高开票限额
  • D.审批发票领用数量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在首次申请领用发票时,办理的主要涉税事项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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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符合下列(    )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 A.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
  • B.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月销售额在4万元以上
  • C.从事货物生产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
  • D.从事货物生产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
  • E.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月销售额8万元以上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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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社会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的有(  )。

  • A.基本医疗保险
  • B.基本养老保险
  • C.生育保险
  • D.工伤保险
  • E.失业保险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选项 C、D,仅由用人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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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缴纳。2023年7月至9月销售业务取得款项及相关支出情况为:

(1)销售货物收款15万元。

(2)销售建筑服务收款3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8万元。

(3)将公司门面房出售收款330万元,该门面房购置原价18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60万元。假定该公司2023年7月至9月所有销售业务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依次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自 2023 年1月1日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 万元(以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 万元) 的,免征增值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 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②销售货物、提供建筑服务,符合免税条件。

销售货物销售额15万元;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 =30-18=12(万元);合计 =15+12=27(万元)< 30万元,符合免税条件。

出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330-180=15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销售门面房应缴纳增值税 =(330-180)÷(1+5%)×5%=7.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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