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上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A企业向B、C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 A企业向B 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 6500 元增值税;A企业向C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应缴纳 650 元增值税;合计应缴纳增值税 =6500+650=7150(元)。
①对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②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核准的合伙企业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应该( )。

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办理的事项是( )。

符合下列( )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缴纳。2023年7月至9月销售业务取得款项及相关支出情况为:
(1)销售货物收款15万元。
(2)销售建筑服务收款3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8万元。
(3)将公司门面房出售收款330万元,该门面房购置原价18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60万元。假定该公司2023年7月至9月所有销售业务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依次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①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 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②销售货物、提供建筑服务,符合免税条件。
销售货物销售额15万元;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 =30-18=12(万元);合计 =15+12=27(万元)< 30万元,符合免税条件。
出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330-180=15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
销售门面房应缴纳增值税 =(330-180)÷(1+5%)×5%=7.1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