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下列税收违法行为,可被处以相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有(  )。
  • A.抗税
  • B.逃避追缴欠税
  • C.应扣未扣税款
  • D.骗取出口退税
  • E.偷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选项 A,处以拒缴税款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选项 C,处应扣未扣税款50% 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选项 D,处以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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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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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单选题]

关于纳税人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应该有理有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无理申辩可以加重处罚
  • B.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行为对其造成名誉损害,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
  • C.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的,在核准期限内无须办理税款入库手续
  • D.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的,纳税人有权拒绝检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 A,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纳税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税务机关就不得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即使纳税人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税务机关也会向纳税人解释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因。税务机关不会因纳税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选项 B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可以要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1)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2)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选项 C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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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 A.政策性拆迁收入
  • B.股东划入资产,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企业计入资本公积
  •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作为国家资本金计入实收资本
  • D.国债利息收入
  • E.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 A,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将搬迁收入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 D,计入企业收入总额,但属于免税收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纳税调减;选项 E,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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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违规建造了临时仓库,后被有关部门认定,不符合城市规划,属于违法建设,要求该企业将其拆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应税房产的违章建筑,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产权未确定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要求2]
答案解析: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投入资金建造的临时仓库属于违法建筑,需要拆除,对于企业而言,属于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减销项税额。
[要求3]
答案解析: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④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⑤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⑥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⑦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可以税前扣除。企业违规建设临时仓库违反了城市规划方面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有关部门对其采取的拆除措施属于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因此上述损失属于违法支出,按照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因违法行为而发生的支出不得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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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简答题]纳税人有哪些情形时,税务机关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方法又分为哪两种?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⑥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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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某类设备,增值税适用税率13%,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2023年度利润总额为700万元。审核确认的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当年销售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没有开票合计取得销售款(含税)2712万元。上述相关成本合计为4500万元。

(2)账面记载投资收益贷方金额220万元,其中: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收益40万元,成本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收益6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均投资于境内居民企业,且超过12个月。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50万元,股权转让收益70万元,经核实,该项股权转让收入600万元,会计投资成本530万元,计税成本500万元。

(3)实际支付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30万元为返聘退休人员工资。

(4)支付职工福利费150万元,其中25万元为退休人员节日福利费,15万元为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5)为公司高管缴纳年金10万元,为全体人员缴纳补充医疗保险70万元。

(6)支付银行利息20万元,取得银行开具的银行利息结算单据。

(7)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

(8)为获得创新性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了相关费用20万元。

(9)将生产的3台设备通过某市政府捐赠用于公益事业,该类设备每台成本15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25万元,取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捐赠票据载明金额为75万元。2022年未能税前扣减完的捐赠支出30万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明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 小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会计上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收益 40 万元,税法上不确认收入,应纳税调减 40 万元。 

②会计上按照成本法核算确认的股权投资收益60万元,税法上确认收入,但属于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故应纳税调减 60 万元。 

③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50 万元,税法上属于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故应纳税调减 50 万元。 

④股权转让,税法上应确认的收益 =600-500=100(万元),会计上确认了 70 万元,故应纳税调增 30 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可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为 800 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②退休职工的费用、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限额 =800×14%=112(万元)> 150-25-15=11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 110 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为高管缴纳的年金不得从税前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扣除限额 = 工资、薪金总额 ×5%=800×5%=40(万元)< 7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是 40 万元。 

理由: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 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

银行借款利息 20 万元不可以税前扣除。  

理由:向银行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2018 年 7 月 1 日后,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才能作为合规票据在税前列支,由于该业务只取得了利息结算单据、未取得发票,因此不得在税前扣除。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 销售(营业)收入 ×5‰=[3000+2000+2712÷(1+13%)+75] ×5‰=37.38(万元);扣除限额 2= 实际发生额 ×60%=30×60%=18(万元);扣除限额1>扣除限额 2。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18 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可税前扣除的创意设计活动费用总计金额=20+20×100%=40(万元)。

理由: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2023年1月1 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要求8]
答案解析:

①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 =利润总额×12%=700×12%=84(万元)<待扣金额=75×(1+13%)+30=114.75(万元),因此 2023 年可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是 84 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支出 =114.75-84=30.75(万元)。 

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 3 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则该捐赠支出最迟可结转到 2026 年扣除。

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

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

税收金额

纳税调增金额

纳税调减金额

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

1

2

3

4

5

6

7

1

一、非公益性捐赠


*

*

*


*

*

2

二、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3+4+5+6)








3

前三年度(2020年)

*


*

*

*


*

4

前二年度(2021年)

*


*

*

*



5

前一年度(2022年)

*

300000

*

*

*

300000


6

本年(2023年)

847500

*

840000

840000

307500

*

307500

7

三、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

*


*

*

*

...

...








11

合计(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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