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纳税人的行为中,可能构成逃税罪的是(  )。
  • A.聚众抗拒缴纳税款
  • B.隐匿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到其欠缴的税款
  • C.威胁税务工作人员抗拒缴纳税款
  • D.采用欺骗手段不缴纳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使国家税收受到侵害,数额较大的一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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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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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及相关事项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行政相对人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行政相对人不知道该行政行为
  • C.行政相对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D.行政相对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9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选项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行政行为。选项C、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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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附加刑适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
  • B.罚金不可以单独适用
  • C.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D.在没收财产时,可以用追缴犯罪所得来代替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选项 B,罚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选项 D,在没收财产时,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者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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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遗产归属和处理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遗产管理人应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 B.遗产管理人应当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 C.遗产管理人无权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 D.遗产自继承开始时转归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
  • E.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随时请求分割遗产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选项A);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选项C);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选项B);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选项D继承开始后,遗产转归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选项E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随时请求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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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法人成立、法人能力及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法人成立时产生
  • C.法人成立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
  • D.法人应对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侵权行为与法定代表人连带承担民事责任
  • E.法人须承受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选项C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选项D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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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1月6日,甲在其一套房屋上为前妻乙设立居住权,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并约定:乙若再婚,则居住权消灭。1月10日,双方办理了居住权登记。

3月5日,甲因急需生意周转资金,遂以该房屋抵押向同乡丙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期6个月的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3月8日,丙将500万元汇入甲的账户。3月10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丙方知晓该房屋上存在乙的居住权,遂要求甲另外再提供一份担保。甲于是找到好友丁和戊,请求 二人为其向丙提供担保。3月16日,丙与丁、戊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如果甲到期未能还款,则由丁、戊2人承担返还本金的保证责任。其余事项未进行约定。

8月9日,甲因车祸离世,其子己继承了上述房屋。8月20日,己将继承的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借款到期后,丙因追讨欠款与丁戊己发生纠纷。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B、E当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或者在遗嘱中确定。若合同或者遗嘱未对居住权期限予以明确,则推定居住权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生。

选项C不当选:居住权只能由权利人本人享有和行使,不能与权利人分离。

选项D当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具有如下特征: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绝对权。其中,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解题思路】

本题考查居住权。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可基于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而取得。

(2)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乙的居住权于1月10日办理居住权登记时设立。

(3)居住权的法律特征。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期限性(本题中甲乙合同中约定“乙若再婚,则居住权消灭”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而不是对居住权设定了期限,故乙若未再婚即可终生居住)、专属性以及通常具有无偿性。

[要求2]
答案解析:选项A,3月10日,丙对房屋的抵押权设立。选项B、D,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选项C、E,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A,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保证人原则上应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选项B、D,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丁、戊)享有先诉抗辩权。因此,作为债权人的丙应先实现抵押权,之后就债务纠纷进行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对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方可请求丁、戊承担各自的保证责任。选项C,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是全部)。选项E,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题中明确约定仅对本金提供保证,不包括利息等其他债务。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其存在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选项B,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仍保有对抵押财产的占有,仍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使用和收益。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作为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仍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选项D,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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