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收到《营业执照》之日为企业成立日
  • B.《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企业成立日
  • C.提交申请设立文件之日为企业成立日
  • D.出资到位之日为企业成立日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对公民处 5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 B.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 100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 C.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D.税务机关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文书须由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字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B,违法事实清楚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20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3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场收缴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 D,税务执法文书由税务执法人员签字,不要求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字。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下列有关行政强制设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 B.行政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 C.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法规设定
  • 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 A、C,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选项 B、D,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附加刑适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
  • B.罚金不可以单独适用
  • C.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D.在没收财产时,可以用追缴犯罪所得来代替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选项 B,罚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选项 D,在没收财产时,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者折抵。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人作证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未成年人不得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 B.不论证人是否出庭作证,法院均可将其书面证言作为定案事实根据
  • C.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
  • D.涉及商业秘密的,证人可以拒绝作证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选项 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选项 D,没有法律依据。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拥有商铺若干间,对外出租经营。当承租人索要发票时,甲公司就以公司账户收取租金,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租金收入,并开具发票;当承租人不需要开具发票时,甲公司就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李某指定的私人账户收取租金,租金收入不登记入账,不开具发票。接实名举报后,市税务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对甲公司立案检查。经查实,甲公司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稽查局向甲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甲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2021 年 7 月 12 日,稽查局向甲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限其 15 日内缴纳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向甲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 15 日内缴清罚款。若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

期限届满,甲公司未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稽查局决定对其强制执行,并向其送达催告文书。甲公司置之不理。

2021 年 8 月 24 日,稽查局作出划拨存款决定,通知甲公司开户银行,将甲公司存款划入财政专户抵缴部分罚款。对于未执行的税款、滞纳金和剩余罚款,稽查局决定扣押并拍卖甲公司办公车辆用以抵缴。稽查局另外查明,李某名下有住宅 8 套,车辆 1 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BC加处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选项D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选项E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D申请人对复议范围中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C行政处罚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自期限届满起3个月内,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选项E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B催告书应以书面形式,并载明: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选项C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选项DE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选项DE对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经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仍未履行的,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