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中国居民程某为天使投资人,2020 年收支情况如下:(1)8 月 13 日,以每股 11.5 元转让初创科技型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00 万股;该股份系程某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现金出资 500 万元取得,每股成本 2.5 元。(2)9 月 5 日,取得甲股份有限公司转增股本 80 万元,其中来源于股权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 50 万元、未分配利润 30 万元。(3)从其持股 10% 的境内合伙企业分回经营所得 50 万元;该合伙企业当年实现经营所得 800 万元,合伙协议约定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4)开办的境外个人独资企业当年按我国税法确定的经营所得 48.91 万元,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 2.76 万元。(5)通过某市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 300 万元,选择在股份转让所得中扣除;通过某县民政部门捐赠现金 52 万元用于抗洪救灾,选择在经营所得中扣除。(6)程某每月按照规定标准缴纳“三险一金”4400 元,无其他扣除项目。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程某取得的股份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 A、50
  • B、120
  • C、56
  • D、126
[要求2]程某取得的转增股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 A、16
  • B、8
  • C、10
  • D、6
[要求3]下列关于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居民个人可以自行选择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分类所得中扣除公益性捐赠顺序
  • B、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在捐赠当月取得的分类所得中扣除
  • C、个人同时发生限额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自行选择税前扣除顺序
  • D、在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 E、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可以在取得劳务报酬当期的预扣预缴中扣除
[要求4]程某取得境内外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 A、90.24
  • B、61.34
  • C、69.24
  • D、82.34
[要求5]程某取得的境外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
  • A、13.23
  • B、11.88
  • C、13.57
  • D、12.49
[要求6]程某境内外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 A、12.15
  • B、19.51
  • C、22.27
  • D、14.92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
答案解析: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 70% 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通过某市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支出,税前可以据实扣除。程某取得的股份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1.5-2.5)×100-500×70%-300]×20%=50(万元)。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股份制企业用股权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程某取得的转增股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0×20%=6(万元)。
[要求3]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选项 D: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要求4]
答案: 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在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 =(800×10%+48.91-6-0.44×12)×30%=35.29(万元)< 实际支出额 52 万元,税前按照 35.29 万元扣除。程某取得境内外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800×10%+48.91-6-0.44×12-35.29=82.34(万元)。
[要求5]
答案: A
答案解析:境内外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2.34×35%-6.55(速算扣除数)=22.269(万元),取得的境外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 =22.269×48.91 ÷82.34=13.23(万元)。
[要求6]
答案: B
答案解析:取得的境外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 13.23 万元 > 境外实际缴纳税额 2.76 万元,因此实际抵免额为 2.76 万元。境内外经营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22.27-2.76=19.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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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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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时,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的数据不一致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 A.不作调整
  • B.总机构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C.总机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的数据予以调整
  • D.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再次核对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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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某企业因股权分置改革代张某持有限售股 10000 股,解禁后企业按照 5 元 / 股予以转让,企业无法提供限售股原值,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限售股转让后企业将净所得支付给张某。关于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 A.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0625 元
  • B.张某应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C.限售股转让收入应作为张某的应税收入
  • D.张某应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 A: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 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应纳税额 =10000×5×(1-15%)×25%=10625(元)。选项 BCD:依照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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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判断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有(  )。
  • A.注册地标准
  • B.交易地点标准
  • C.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 D.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 E.控股权标准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法人居民身份的判断标准有:①注册地标准;②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③总机构所在地标准;④控股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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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2021 年个人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内地个人投资者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自由流通股取得的所得
  • B.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
  • C.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交所上市 A 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
  • D.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
  • E.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选项 BD: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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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机械制造企业 2023 年共计发生研发费用 1291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2024 年 3月企业自行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968.25 万元,经聘请的税务师进行审核,发现相关事项如下:

(1)2020 年研发投入 1000 万元并形成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期 10 年,2023年度摊销金额为 100 万元。

(2)2023 年自行研发投入 594 万元,相关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

(3)2023 年委托关联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研发费用金额 220 万元、税额 13.2 万元,该费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4)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支付不含税研发费用 477 万元,该境外机构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也无代理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 税前摊销。该企业事项(1)中无形资产 2023年的摊销金额为 100 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100×100%=10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200+120+140+80)÷(1-10%)×10%=60(万元)>实际发生额 54 万元。该企业事项(2)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594×100%=59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该企业事项(3)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220×80%×100%=176(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 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477×80%=381.6(万元)< 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该企业事项(4)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 =381.6×100%=38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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