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位于市区的灯具制造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2020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13200 万元,仓库出租收入 300 万元,债务重组利得 50 万元,营业外收入 200 万元,投资收益 400 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及营业外支出共计 12460万元,自行核算利润总额 1690 万元。2021 年 3 月聘请税务师对 2020 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发现如下事项:(1)将一批灯具用于股息分配,灯具成本为 100 万元,市场不含税售价 120 万元,未申报相关增值税,直接以成本价计入应付股利。(2)以 2300 万元对乙公司进行投资,取得 30% 股权,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 8000万元,甲企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部分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撤回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 400 万元,撤回投资收回资金 700 万元,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80 万元。(3)购买一台环保设备用于污水治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40 万元、税额 70.2 万元,该设备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进项税额已抵扣。市级财政部门因此给予甲企业 20 万元环保配套资金,该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4)营业外支出列支甲企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现金 10 万元,直接向社区防疫捐赠现金 8 万元;因延迟执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 6 万元。(5)发生业务招待费 80 万元;发生广告费 2400 万元,广告已经播映。(注:2020 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要求1]事项(1)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要求2]事项(2)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要求3]事项(3)中财政配套资金作为企业不征税收入应满足的条件有( )。
[要求4]事项(4)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要求5]事项(5)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要求6]甲企业 2020 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523.53
- B、428.78
- C、446.28
- D、431.28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
答案解析:将自产产品用于股息分配要视同销售,需调增收入 120 万元,调增成本 =100万元;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13%=15.6(万元),需调增城建及附加税=15.6×(7%+3%+2%)=1.87(万元);共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20-100-1.87=18.13(万元)。
[要求2]
答案:
A
答案解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应按实际支付金额确认,确认的营业外收入 100 万元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需要调减;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居民企业之间投资的股息红利免交企业所得税。所以要调减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80 万元。共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00+80=180(万元)。
[要求3]
答案:
C,D,E
答案解析: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要求4]
答案:
A
答案解析:准予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并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直接向灾区或防疫站进行的公益捐赠不能税前扣除,所以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8 万元;税收滞纳金也不得在计算所得税时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6 万元。总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8+6=24(万元)。
[要求5]
答案:
B
答案解析:当年营业收入 =13200+300+120=1362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 48(80×60%)万元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0.5%[ 即 13620×0.5%=68.1(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要调增 80-48=32(万元)。广告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当年扣除 [ 即 13620×15%=2043(万元)];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所以当年要调增 2400-2043=357(万元)。共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2+357=389(万元)。
[要求6]
答案:
D
答案解析:2020 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1690+18.13-180+24+389=1941.13(万元)。另外,企业购进属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甲企业 2020 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941.13×25%-540×10%=43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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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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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2020 年居民张某发生大病医药费 21.5 万元,其中医保报销 12 万元,其余均为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张某大病医疗的税前扣除金额是( )万元。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 [21.5-12-1.5=8(万元)],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故张某大病医疗的税前扣除金额为 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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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 B:按年计征。选项 C:按次计征。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选项 D:按次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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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个人捐赠的下列非货币性资产中,应按财产原值确定个人捐赠支出额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捐赠股权、房产的,其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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