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初固定资产明细账分别记载经营用房屋原值3000 万元、整备质量 10 吨的载货卡车 30 辆、载客汽车 2 辆、挂车 5 辆(整备质量 4 吨)。该企业 2020 年发生下列业务:(1)5 月底对原值 500 万元的 A 办公楼进行停工维修,8 月底完工办理验收手续并投入使用,房产原值增加 100 万元;(2)7 月底将其中原值为 200 万元的 B 仓库出租给乙企业,约定 8 至 9 月为免租期,以后每月收取不含税租金 2 万元,租期 3 年;(3)8 月底签订融资租赁协议,以 300 万元不含税价格租入 C 仓库(出租方该仓库原值 300 万元、账面净值 280 万元),协议约定至 9 月份起支付租赁费并交付使用;(4)10 月购入客货两用车 2 辆(整备质量 9 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2 辆,当月均取得车辆购置发票。(注:已知当地计算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 30%,载货车税额 60 元 / 吨,载客汽车年税额 360 元 / 辆。)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业务(1)A 办公楼 2020 年应缴纳房产税(  )元。
  • A、30800
  • B、44800
  • C、50400
  • D、42000
[要求2]业务(2)B 仓库 2020 年应缴纳房产税(  )元。
  • A、19800
  • B、17000
  • C、16800
  • D、28800
[要求3]业务(3)C 仓库 2020 年甲企业应缴纳房产税(  )元。
  • A、7840
  • B、5880
  • C、8400
  • D、6300
[要求4]2020 年甲企业合计应缴纳车船税(  )元 。
  • A、20220
  • B、20580
  • C、20400
  • D、19590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
答案解析:A 办公楼 2020 年应缴纳房产税 =[500×(1-30%)×1.2%÷12×8+(500+100)×(1-30%)×1.2%÷12×4]×10000=44800(元)。
[要求2]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应缴纳房产税 =[200×(1-30%)×1.2%÷12×9+3×2×12%]×10000=19800(元)。
[要求3]
答案: C
答案解析: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9 月)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应缴纳房产税 =300×(1-30%)×1.2%/12×4×10000=8400(元)。

(提示:合同未约定开始日,因此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8月底的次月(9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协议约定至9月份起支付租赁费并交付使用约定的是9月起支付租赁费并交付使用,并不代表9月为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开始日。

[要求4]
答案: D
答案解析: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应缴纳的车船税=10×30×60+2×360+5×4×60×50%+2×9×60/12×3=19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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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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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时,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的数据不一致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 A.不作调整
  • B.总机构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 C.总机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的数据予以调整
  • D.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再次核对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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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 B.经营所得
  •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D.利息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 B:按年计征。选项 C:按次计征。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选项 D:按次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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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企业 2018 年开始从事符合税法“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共污水处理项目,2019 年取得第一笔收入,2020 年开始盈利,2021 年甲企业将该项目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当年未取得项目收入。下列关于甲、乙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乙企业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 B.甲企业从 2019 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 C.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应在优惠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向税务机关报备
  • D.乙企业以取得第一笔收入的年度作为“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起始年度
  • E.甲企业转让项目时应补缴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 ABDE:纳税人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 1 年至第 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4年至第 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优惠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选项 C: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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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按照“利息、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其家庭购买的住房
  • B.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并将其所有权转到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
  • C.个体工商户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
  • D.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期权
  • E.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对个人派发的红股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选项 A: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其家庭购买的住房,作为“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 D:个人从任职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期权,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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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灯具制造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2020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13200 万元,仓库出租收入 300 万元,债务重组利得 50 万元,营业外收入 200 万元,投资收益 400 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及营业外支出共计 12460万元,自行核算利润总额 1690 万元。2021 年 3 月聘请税务师对 2020 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发现如下事项:

(1)将一批灯具用于股息分配,灯具成本为 100 万元,市场不含税售价 120 万元,未申报相关增值税,直接以成本价计入应付股利。

(2)以 2300 万元对乙公司进行投资,取得 30% 股权,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 8000万元,甲企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部分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撤回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 400 万元,撤回投资收回资金 700 万元,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80 万元。

(3)购买一台环保设备用于污水治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40 万元、税额 70.2 万元,该设备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进项税额已抵扣。市级财政部门因此给予甲企业 20 万元环保配套资金,该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4)营业外支出列支甲企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现金 10 万元,直接向社区防疫捐赠现金 8 万元;因延迟执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 6 万元。

(5)发生业务招待费 80 万元;发生广告费 2400 万元,广告已经播映。

(注:2020 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将自产产品用于股息分配要视同销售,需调增收入 120 万元,调增成本 =100万元;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13%=15.6(万元),需调增城建及附加税=15.6×(7%+3%+2%)=1.87(万元);共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20-100-1.87=18.1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应按实际支付金额确认,确认的营业外收入 100 万元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需要调减;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居民企业之间投资的股息红利免交企业所得税。所以要调减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80 万元。共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00+80=18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要求4]
答案解析:准予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并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直接向灾区或防疫站进行的公益捐赠不能税前扣除,所以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8 万元;税收滞纳金也不得在计算所得税时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6 万元。总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8+6=24(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当年营业收入 =13200+300+120=1362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 48(80×60%)万元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0.5%[ 即 13620×0.5%=68.1(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要调增 80-48=32(万元)。广告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当年扣除 [ 即 13620×15%=2043(万元)];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所以当年要调增 2400-2043=357(万元)。共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2+357=389(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2020 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1690+18.13-180+24+389=1941.13(万元)。另外,企业购进属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甲企业 2020 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941.13×25%-540×10%=43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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