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所得来源地的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 A.销售货物所得,按货物生产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 B.权益性投资所得,按取得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 C.租金所得,按取得租金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 D.动产转让所得,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 C: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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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1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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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关于房产税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有免租期的,以免租期间的租金为计税依据
  • B.房屋出典的,以出典人取得的出典收入为计税依据
  • C.以房产投资联营共担风险的,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 D.对原有房屋进行扩建的,以新增的房产价值为计税依据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选项 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选项 D: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而不仅以新增的房产价值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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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居民个人方某 2018 年 1 月开始持有上市公司 50 万份限售股,限售期间取得股息、红利 20 万元。2021 年 2 月 28 日转让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 600 万元。由于历史原因该限售股成本原值无法准确计算,方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 A.22
  • B.20
  • C.106
  • D.104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 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方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50%×20%+600×(1-15%)×20%=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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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说法,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涉税后续管理规定的是(  )。
  • A.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 B.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应按 25% 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 C.企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次年起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D.企业因重大安全事故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追缴已享受的全部税收优惠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 B: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 的税率预缴。选项 C: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选项 D: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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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
  • B.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收入
  • C.摄影记者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摄影作品取得的收入
  • D.个人取得著作权的经济赔偿收入
  • E.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选项 B: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C:摄影记者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摄影作品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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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灯具制造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2020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13200 万元,仓库出租收入 300 万元,债务重组利得 50 万元,营业外收入 200 万元,投资收益 400 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及营业外支出共计 12460万元,自行核算利润总额 1690 万元。2021 年 3 月聘请税务师对 2020 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发现如下事项:

(1)将一批灯具用于股息分配,灯具成本为 100 万元,市场不含税售价 120 万元,未申报相关增值税,直接以成本价计入应付股利。

(2)以 2300 万元对乙公司进行投资,取得 30% 股权,乙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 8000万元,甲企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部分已计入营业外收入。撤回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 400 万元,撤回投资收回资金 700 万元,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80 万元。

(3)购买一台环保设备用于污水治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40 万元、税额 70.2 万元,该设备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进项税额已抵扣。市级财政部门因此给予甲企业 20 万元环保配套资金,该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4)营业外支出列支甲企业直接向地震灾区捐赠现金 10 万元,直接向社区防疫捐赠现金 8 万元;因延迟执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 6 万元。

(5)发生业务招待费 80 万元;发生广告费 2400 万元,广告已经播映。

(注:2020 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将自产产品用于股息分配要视同销售,需调增收入 120 万元,调增成本 =100万元;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13%=15.6(万元),需调增城建及附加税=15.6×(7%+3%+2%)=1.87(万元);共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20-100-1.87=18.1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应按实际支付金额确认,确认的营业外收入 100 万元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需要调减;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居民企业之间投资的股息红利免交企业所得税。所以要调减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80 万元。共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00+80=18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要求4]
答案解析:准予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并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直接向灾区或防疫站进行的公益捐赠不能税前扣除,所以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8 万元;税收滞纳金也不得在计算所得税时税前扣除,需要调增 6 万元。总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8+6=24(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当年营业收入 =13200+300+120=1362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 48(80×60%)万元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0.5%[ 即 13620×0.5%=68.1(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要调增 80-48=32(万元)。广告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当年扣除 [ 即 13620×15%=2043(万元)];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所以当年要调增 2400-2043=357(万元)。共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2+357=389(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2020 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1690+18.13-180+24+389=1941.13(万元)。另外,企业购进属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甲企业 2020 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941.13×25%-540×10%=43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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