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最终确定的该合同的交易价格 =(600+8)×40%+(600+4)×30%+600×20% +(600-4)×10%=604(万元)。
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长江公司2018年至2020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8年10月10日,长江公司向黄河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应收黄河公司款项1000万元。2018年12月15日黄河公司因无力支付全部货款,与长江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双方约定,长江公司将该债权转为对黄河公司的股权投资。2019年1月1日,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长江公司承担了相关税费5万元;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89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债务重组完成后长江公司持有黄河公司25%的股权,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釆用权益法核算。黄河公司2019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600万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均等于其公允价值。
(2)2019年6月21日,长江公司将账面价值为450万元的商品以85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黄河公司,黄河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2019年度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180万元。2019年末黄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其中60万元为黄河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万元为黄河公司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因接受股东捐赠确认资本公积6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4)2020年3月8日,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2300万元从非关联方受让黄河公司30%股权,从而能够对黄河公司实施控制。另长江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黄河公司25%股权和后续受让取得的30%股权的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5)2020年10月14日,长江公司将持有的黄河公司股权中的80%岀售给非关联方,取得价款3222万元。长江公司将剩余股权投资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剩余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750万元。
假定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一致,不考虑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长江公司2019年1月1日对黄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890[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 ]+5[初始直接费用]=895(万元),选项B当选。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3600×25%=900(万元),选项C不当选。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895
坏账准备 100
投资收益 10
贷:应收账款 1 000
银行存款 5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5
贷:营业外收入 (3 600×25%-895)5
长江公司2019年12月31日应根据黄河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调整后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 =[2180-(850-450)+(850-450)/10×6/12]×25%=45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50
贷:投资收益 450
2019年12月31日长江公司持有黄河公司股权的账面余额=895[初始投资成本]+(3600×25%-895)[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450[损益调整]+100×25%[其他综合收益]+60×25%[其他权益变动]=139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25
贷:其他综合收益 25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1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5
长江公司持有黄河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1390[原投资账面价值]+2300[新增投资公允价值]=3690(万元),选项 A、D不当选、选项 C当选。长江公司追加投资后能够对黄河公司实施控制,即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选项B当选。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3690
贷:银行存款 2300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900
——损益调整 450
——其他综合收益 25
——其他权益变动 15
2020年10月14日,长江公司因处置黄河公司股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3222+750)[处置价款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3690[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60×2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进损益金额]+60×25%[资本公积结转进损益金额]=312(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2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690
投资收益 282
借:其他综合收益 25
贷:投资收益 15
留存收益 10
借:资本公积 15
贷:投资收益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