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向农民收购一批玉米,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99 190元,从农场购进大麦,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273 000元。当月购进的玉米和大麦用于生产玉米粉和面粉。已知购进农产品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甲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开具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票载的买价×9%=99 190×9%+273 000×9%=33 497.1(元)。

2021年4月甲公司购置了净吨位600吨的机动船舶和净吨位300吨的非机动驳船各2艘。已知机动船舶车船税适用年基准税额为净吨位每吨4元。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上述船舶应缴纳车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车船税适用税额的50%计算缴纳车船税,首先排除AD;车船税从购置当月(4月)开始计算,当年合计计算9个月,因此选择B选项。

国家税务总局H县税务局决定对拒绝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可以适用税收保全的是( )。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选项A)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选项D)、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选项B),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选项C,代他人保管的一辆汽车,不属于纳税人的财产,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

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1 000万元,免税收入100万元,各项扣除600万元,无不征税收入和结转的以前年度亏损。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21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直接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1 000-100-600)×25%=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