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不具有行使该要求权重大经济动因,应当将其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选项C错误。
甲公司承诺以每件15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200件A产品,产品在6个月内转移给乙公司。当甲公司向乙公司转移了60件A产品的控制权后,合同进行了修改,要求向乙公司额外交付50件产品(即总数为250件相同的产品),这额外的50件产品并未包括在原合同中。当合同被修改时,针对额外50件产品,每件产品价格为125元(反映修订时的单独售价)。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合同修改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应当将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选项A正确。
甲公司与客户签订一个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客户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专业意见,专业意见与针对客户的事实和情况有关。假设甲公司完全遵守其合同义务,如果客户终止咨询合同,合同要求客户赔偿甲公司已发生的成本,另加10%的利润率,10%的利润率接近甲公司在类似合同中取得的利润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所提供专业意见与客户的事实和情况相关联,若客户违约,甲公司有权收取成本加10%的合理利润,表明该合同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专业意见与客户的事实和情况相关联)且甲公司具有收取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权利,应当在一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选项A正确。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下列各项中,企业应将所承诺的质量保证作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的有( )。
法律要求主体提供质保,这一法律的存在即表明所承诺的质量保证不是单项履约义务,因为这些要求的存在通常是为了保护客户免于承担购买不合格产品的风险,不构成履约义务,选项A不应选;如果企业必须履行某些特定的任务以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如企业负责运输被客户退回的瑕疵商品,则这些特定的任务可能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并不是一定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选项C不应选。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满足一定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该一定条件包括( )。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1)根据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选项A);(2)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选项C);(3)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选项B)。
A集团是一家多元化生产经营企业,2021年起执行修订的收入会计准则。2021-2022年,旗下各子公司分别发生以下经济业务(假设均不考虑增值税):
资料一:202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客户销售B产品,售价800万元已收存银行,成本为600万元。客户为此获得250万个奖励积分,每个积分可在2022年购物时抵减1元,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该积分的兑换率为90%。
资料二:2021年2月15日,乙公司同C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销售P产品100台,单位售价为1万元,单位成本为0.75万元。合同约定:产品有一个月的退货期,若一个月内未退货,客户应于第40天内付款。根据经验,乙公司预计退货率为10%。当日货物发出,C公司验收入库并取得商品控制权。2021年3月15日,乙公司收到退回的8件P产品,并以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
资料三:2021年2月20日,丙公司同D公司签订一项销售S产品的合同,价款总额为50万元,该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合同约定,D公司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预付全部货款,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如数交付S产品。
2021年3月31日,D公司支付预付款50万元;2021年4月15日,丙公司如数交付S产品。
资料四:丁公司是一家旅行社,2021年1月,同成都航空公司签订合同:每月购买1000张折扣机票,折扣比为60%。丁旅行社向旅客销售机票时,可自行决定机票的价格,未售出的机票不能退还给成都航空公司。
2021年,丁旅行社共销售机票12000张,航空公司机票结算均价为1200元/张,丁旅行社向旅客销售机票的均价为1500元/张。
资料五:2021年12月31日,戊公司与F公司签订合同,以每辆50万元的价格向F公司销售所生产的15辆货车。当日,戊公司将15辆货车的控制权转移给F公司,750万元的价款已收存银行。同时,戊公司承诺。如果在未来3个月内,该型号货车售价下降,则按照合同价格与最低售价之间的差额向F公司退还差价。根据以往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戊公司预计未来3个月内该型号货车不降价的概率为50%,每辆降价4万元的概率为30%,每辆降价5万元的概率为20%。
2022年3月31日,因该型号货车售价下降为每台48万元。戊公司以银行存款向F公司退还差价30万元。
资料六:2021年3月1日,己公司与Q公司签订合同。向Q公司销售其生产的成本为300万元的商务车,商务车的控制权已于当日转移给Q公司。根据合同约定,Q公司如果当日付款,需支付400万元,Q公司如果在2024年3月1日付款,则需按照3%的年利率支付货款与利息共计437万元。Q公司选择2024年3月1日付款。
2021年12月1日奖励积分的单独售价=250×1×90%=225(万元),甲公司按照产品和积分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产品分摊的交易价格=[800÷(800+225)]×800=624.39(万元);积分分摊的交易价格=[225÷(800+225)]×800=175.61(万元)。故2021年12月1日应确认收入为624.39万元,应确认的合同负债为175.61万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24.39
合同负债175.61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
贷:库存商品600
乙公司应于2021年2月15日确认的收入金额=100×1×(1-10%)=90(万元)。
理由: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
乙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10
借:主营业务成本67.5
应收退货成本7.5
贷:库存商品75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10
贷:主营业务收入2
银行存款8
借:主营业务成本1.5
库存商品6
贷:应收退货成本7.5
2021年2月20日:
借:应收账款50
贷:合同负债50
2021年3月31日:
借:银行存款50
贷:应收账款50
2021年4月15日:
借:合同负债5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丁旅行社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应按销售机票的总额确认收入。
理由:丁旅行社从成都航空公司购入机票后,可以自行决定该机票的价格,未售出的机票不能退还给成都航空公司,表明“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丁旅行社有能力主导该机票的使用并且能够获得其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丁旅行社2021年应确认的收入=1500×12000÷10000=1800(万元)
借:银行存款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12000÷10000)1440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440
戊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向F公司销售货车应确认的收入金额=[50-(50%×0+30%×4+20%×5)]×15=717(万元),戊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717
预计负债33
借:预计负债33
贷:银行存款30
主营业务收入3
借:长期应收款 437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7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
贷:库存商品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