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新增合同价款未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甲公司经营购书网站“万卷书城”,在该网站购书的消费者可以明确获知在该网站上销售的图书均为其他零售商直接销售的图书,这些零售商负责发货以及售后服务等。2021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之了课堂签订合同约定:该网站所售会计考试辅导书的定价、发货以及售后服务等均由之了课堂负责,甲公司仅负责协助之了课堂和消费者结算货款,并按照每笔交易的实际销售额收取8%的佣金,另外每年收取平台使用费10万元(于年初收取)。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甲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能控制该商品(该网站所售会计考试辅导书的定价、发货以及售后服务等均由之了课堂负责),甲公司是代理人,之了课堂为主要责任人,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主要责任人之了课堂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代理人甲公司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选项C、D错误。
甲公司与客户签订一个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客户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专业意见,专业意见与针对客户的事实和情况有关。假设甲公司完全遵守其合同义务,如果客户终止咨询合同,合同要求客户赔偿甲公司已发生的成本,另加10%的利润率,10%的利润率接近甲公司在类似合同中取得的利润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所提供专业意见与客户的事实和情况相关联,若客户违约,甲公司有权收取成本加10%的合理利润,表明该合同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专业意见与客户的事实和情况相关联)且甲公司具有收取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权利,应当在一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选项A正确。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商品销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选项A和B正确。
2018年至2021年,甲公司及乙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年3月10日,甲公司以60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50年,自2018年4月1日开始起算。该土地在甲公司所属的A酒店旁边,甲公司拟在新买的土地上建造A酒店2期。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于2018年4月1日办理完成,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公司对该土地使用权按5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
(2)2018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建造A酒店2期项目,合同价款为16000万元,建造期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乙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建造和管理,甲公司根据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定的已完成工程量,每年末与乙公司结算一次,在A酒店2期项目建造过程中甲公司有权修改其设计方案,如甲公司终止合同,A酒店2期项目已建造的部分归甲公司所有;如果工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乙公司应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款,双方确定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在完工之日起1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甲公司将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3)2018年4月10日,乙公司开始对A酒店2期项目进行施工,预计合同总成本为12000万元。2019年因建筑材料涨价等原因,乙公司将预计合同总成本调整为180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为17500万元。乙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每年实际发生的成本中60%为建筑材料费用,其余为工资薪金支出。与该项目合同相关的资料如下:
(4)甲公司A酒店2期项目2020年9月30日完工,达到合同约定的可使用状态,并经验收后交付使用。
其他有关资料:(1)甲公司与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2)乙公司建造A酒店2期项目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3)乙公司单独设置“合同结算”科目对工程项目进行核算,不设置“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科目;(4)本题不考虑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乙公司应分别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确认收入。
理由:乙公司在甲公司的土地上建造施工,且甲公司有权修改其设计方案,如甲公司终止合同,项目已建造的部分归甲公司所有;如果工程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乙公司应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款。表明客户(甲公司)能够控制企业(乙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相关收入应当在该履约义务履行的期间内确认。
2019年应确认的收入=16000×10800/18000-16000×3600/12000=4800(万元),2020年应确认的收入=16000-16000×10800/18000=6400(万元)。
乙公司2019年与履行合同义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合同履约成本7200
贷:原材料4320
应付职工薪酬2880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4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200
贷:合同履约成本7200
借:应收账款56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5600
借:银行存款5500
贷:应收账款5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
贷:预计负债800
2019年12月31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00万元,表明乙公司已经与甲公司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800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019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列示金额为800万元。
甲公司A酒店2期项目的实际成本=建造成本+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16000+300=16300(万元)
A集团是一家多元化生产经营企业,2021年起执行修订的收入会计准则。2021-2022年,旗下各子公司分别发生以下经济业务(假设均不考虑增值税):
资料一:202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客户销售B产品,售价800万元已收存银行,成本为600万元。客户为此获得250万个奖励积分,每个积分可在2022年购物时抵减1元,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该积分的兑换率为90%。
资料二:2021年2月15日,乙公司同C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销售P产品100台,单位售价为1万元,单位成本为0.75万元。合同约定:产品有一个月的退货期,若一个月内未退货,客户应于第40天内付款。根据经验,乙公司预计退货率为10%。当日货物发出,C公司验收入库并取得商品控制权。2021年3月15日,乙公司收到退回的8件P产品,并以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
资料三:2021年2月20日,丙公司同D公司签订一项销售S产品的合同,价款总额为50万元,该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合同约定,D公司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预付全部货款,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如数交付S产品。
2021年3月31日,D公司支付预付款50万元;2021年4月15日,丙公司如数交付S产品。
资料四:丁公司是一家旅行社,2021年1月,同成都航空公司签订合同:每月购买1000张折扣机票,折扣比为60%。丁旅行社向旅客销售机票时,可自行决定机票的价格,未售出的机票不能退还给成都航空公司。
2021年,丁旅行社共销售机票12000张,航空公司机票结算均价为1200元/张,丁旅行社向旅客销售机票的均价为1500元/张。
资料五:2021年12月31日,戊公司与F公司签订合同,以每辆50万元的价格向F公司销售所生产的15辆货车。当日,戊公司将15辆货车的控制权转移给F公司,750万元的价款已收存银行。同时,戊公司承诺。如果在未来3个月内,该型号货车售价下降,则按照合同价格与最低售价之间的差额向F公司退还差价。根据以往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戊公司预计未来3个月内该型号货车不降价的概率为50%,每辆降价4万元的概率为30%,每辆降价5万元的概率为20%。
2022年3月31日,因该型号货车售价下降为每台48万元。戊公司以银行存款向F公司退还差价30万元。
资料六:2021年3月1日,己公司与Q公司签订合同。向Q公司销售其生产的成本为300万元的商务车,商务车的控制权已于当日转移给Q公司。根据合同约定,Q公司如果当日付款,需支付400万元,Q公司如果在2024年3月1日付款,则需按照3%的年利率支付货款与利息共计437万元。Q公司选择2024年3月1日付款。
2021年12月1日奖励积分的单独售价=250×1×90%=225(万元),甲公司按照产品和积分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产品分摊的交易价格=[800÷(800+225)]×800=624.39(万元);积分分摊的交易价格=[225÷(800+225)]×800=175.61(万元)。故2021年12月1日应确认收入为624.39万元,应确认的合同负债为175.61万元。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24.39
合同负债175.61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
贷:库存商品600
乙公司应于2021年2月15日确认的收入金额=100×1×(1-10%)=90(万元)。
理由: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
乙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10
借:主营业务成本67.5
应收退货成本7.5
贷:库存商品75
借: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10
贷:主营业务收入2
银行存款8
借:主营业务成本1.5
库存商品6
贷:应收退货成本7.5
2021年2月20日:
借:应收账款50
贷:合同负债50
2021年3月31日:
借:银行存款50
贷:应收账款50
2021年4月15日:
借:合同负债5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丁旅行社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应按销售机票的总额确认收入。
理由:丁旅行社从成都航空公司购入机票后,可以自行决定该机票的价格,未售出的机票不能退还给成都航空公司,表明“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丁旅行社有能力主导该机票的使用并且能够获得其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丁旅行社2021年应确认的收入=1500×12000÷10000=1800(万元)
借:银行存款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12000÷10000)1440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440
戊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向F公司销售货车应确认的收入金额=[50-(50%×0+30%×4+20%×5)]×15=717(万元),戊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717
预计负债33
借:预计负债33
贷:银行存款30
主营业务收入3
借:长期应收款 437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7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
贷:库存商品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