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目前,我国增值税的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选项B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选项C属于建筑服务,选项D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A说法错误。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B说法错误。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D说法错误。
某产品销售公司的总机构A设立在北京,在上海、广州分别设有B、C两个分支机构。2021年1季度该公司汇总后的实际利润为1 000万元,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B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9 000万元、220万元和3 000万元,C机构全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为5 000万元、130万元和3 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该公司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其中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缴纳,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50×50%=125(万元)。
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二级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二级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二级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该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即0.35×9 000÷(9 000+5 000)+0.35×220÷(220+130)+0.3×3 000÷(3 000+3 000)=0.595,B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25×0.595=74.375(万元)。
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C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125-74.375=50.625(万元)。
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选项C说法错误。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在销售小轿车时一并向购买方收取的款项中,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选项A),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选项D)、车辆牌照费(选项C)不属于价外费用,不计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