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第一年的租赁付款额30万元,其中:7.58万元(126.37×6%)是当年的利息,22.42万元(30-7.58)是本金,即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少22.42万元。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126.37-22.42=103.95(万元)。
承租人甲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货车租赁合同,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万元,租赁期为4年,甲公司确定租赁内含利率为5%。合同中就担保余值的规定为:如果标的资产(货车)在租赁期结束时的公允价值低于8万元,则甲公司需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与货车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预计标的资产(货车)在租赁期结束时的公允价值为5万元。已知(P/A,5%,4)=3.5460,(P/F,5%,4)=0.8227。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租赁负债为( )万元。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租赁负债=10×(P/A,5%,4)+(8-5)×(P/F,5%,4)=37.93(万元)。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不包含的内容是( )。
承租人发生的对标的资产装修的款项不属于承租人为租入标的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不构成使用权资产,应当于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在租赁期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甲公司(原租赁承租人)与乙公司(原租赁出租人)就1500平方米办公场所签订了一项为期5年的租赁(原租赁)合同。在第2年年初,甲公司又将该1500平方米办公场所转租给丙公司,期限为原租赁的剩余4年时间(转租赁)。假设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甲公司应基于原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其会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在转租赁中,中间出租人(转租赁的出租人)因原租入资产形成的租赁负债是客观存在的,不应当转销。
关于租赁期的确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选项A,自租赁期开始日起6年内有强制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撤销期间。而此后2年的延长期并非不可撤销期间,因为承租人或出租人均可单方面选择不续约而无需支付任何罚款,因此租赁不可撤销期间为6年;选项C,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因为如果在第5年结束时放弃租赁改良资产(商铺),将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在租赁开始时,承租人确定租赁期为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