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一般反避税调查中,被调查企业认为其安排不属于避税安排的,应当自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一般反避税调查中,被调查企业认为其安排不属于《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所称避税安排的,应当自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
境外投资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 )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境外投资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我国境内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2021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大于在境外实际缴纳税额2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25-20=5(万元),2021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5%+5=255(万元)。
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特定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该特定条件有( )。
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1)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2)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3)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下列选项中,关于预约定价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
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向其送达受理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1)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拟提交申请所属年度前3个纳税年度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的同期资料;(2)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曾执行预约定价安排,且执行结果符合安排要求的;(3)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曾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且结案的。选项B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