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大于在境外实际缴纳税额2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25-20=5(万元),2021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5%+5=255(万元)。
根据《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一般反避税调查中,被调查企业认为其安排不属于避税安排的,应当自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一般反避税调查中,被调查企业认为其安排不属于《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所称避税安排的,应当自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
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 )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下列关于同期资料管理的相关时限要求符合规定的有( )。
选项A,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选项B,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
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
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选项C);(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选项A);(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选项B);(4)未按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选项D);(5)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
下列选项中,关于预约定价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
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向其送达受理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适用简易程序。(1)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拟提交申请所属年度前3个纳税年度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的同期资料;(2)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曾执行预约定价安排,且执行结果符合安排要求的;(3)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曾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且结案的。选项B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