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李某从某汽车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价款20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另支付手续费、运输装卸费2000元,车辆牌照费25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汽车销售公司统一汇总(包括代收金额)开具发票。则李某2021年8月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由于支付的手续费、运输装卸费、车辆牌照费、销售公司代收的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均由销售公司开具发票,故应进行增值税价税分离后计入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200000+2000+2500+8000)÷(1+13%)×10%=18805.31(元)。
2021年6月王某从汽车4S店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26000元,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为1000元,所支付的款项由该汽车4S店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
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计入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计入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故由保险公司开具发票的保险费不计入计税依据。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26000+1000)÷(1+13%)×10%=20088.5(元)。
下列各项中,按“技术合同”贴花的有( )。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选项B不当选;选项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某旅游公司2021年8月从游艇生产企业购进一艘游艇自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税额15.6万元;从汽车贸易公司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增值税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税额5.2万元;游艇的消费税税率为10%,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下列关于上述业务相关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A,汽车贸易公司是购进汽车以后销售的公司,不是汽车生产企业,汽车贸易公司销售的汽车是已经由生产企业缴纳过消费税的汽车所以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选项B,游艇生产企业应缴纳消费税=120×10%=12(万元);选项C,游艇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所以旅游公司购进游艇不缴纳车辆购置税;选项D,旅游公司应缴纳的小汽车车辆购置税=40×1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