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转让房地产,其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在房地产坐落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新建房支付的下列相关税费,不属于加计20%扣除基数的是( )。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新建房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之和,加计20%扣除。选项AD,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选项B,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
某企业拥有一栋原值3000万元的办公楼,2021年1月1日将办公楼的1/3出租(2020年12月31日已交付),每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30万元,其余部分自用。已知该企业所在地省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21年应纳房产税( )万元。
该企业2021年应纳房产税=30×12%×12+3000×2/3×(1-30%)×1.2%=60(万元)。
下列房产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
选项A,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没有发生权属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D,房地产的继承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甲企业共有两处房产A和B,房产原值共计2000万元,2021年年初,将两处房产用于投资联营,将原值为800万元的A房产投资于乙企业,甲企业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当年取得分红60万元;将原值为1200万元的B房产投资丙企业,不承担联营风险,当年取得不含增值税固定利润分红80万元。已知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房产原值扣除比例为30%。则下列关于上述两处房产的房产税缴纳情况,说法正确的有( )。
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由被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规定由出租方按不含税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乙企业应就A房产缴纳房产税=800×(1-30%)×1.2%=6.72(万元)。甲企业应就B房产缴纳房产税=80×1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