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具体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甲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契税=(10000+2000+5000+1200)×4%=728(万元)。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新建房支付的下列相关税费,不属于加计20%扣除基数的是( )。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新建房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之和,加计20%扣除。选项AD,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选项B,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

某企业拥有一栋原值3000万元的办公楼,2021年1月1日将办公楼的1/3出租(2020年12月31日已交付),每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30万元,其余部分自用。已知该企业所在地省人民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21年应纳房产税( )万元。
该企业2021年应纳房产税=30×12%×12+3000×2/3×(1-30%)×1.2%=60(万元)。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公共设施,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的有( )。
选项A并没有发生房产权属的转移,不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所以也不可以计算扣除其成本费用。

下列房产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
选项A,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没有发生权属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D,房地产的继承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某加工零配件企业2021年6月5日转让其位于郊区的一栋空置厂房,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3200万元。2011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700万元,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发生建造成本8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25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允许扣除相关税金及附加3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该零配件加工企业应在6月12日前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2500×60%=1500(万元)
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1500+700+360=2560(万元)
增值额=3200-2560=640(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640÷2560×100%=25%,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40×30%=19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