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执行案件的移送破产审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于5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 B.

    对被执行人的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执行法院应当及时变价处置,处置的价款不作分配

  • C.

    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后,应当于5日内将已经扣划到账的银行存款、实际扣押的动产、有价证券等被执行人财产移交给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或者管理人

  • D.

    受移送法院做出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的,应当在裁定生效后7日内将接收的材料、被执行人的财产退回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应当恢复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后,应当于7日内将已经扣划到账的银行存款、实际扣押的动产、有价证券等被执行人财产移交给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或者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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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八章 奇兵制胜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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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

  • A.

    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 B.

    债务人支付的劳动报酬

  • C.

    债务人支付的人身损害赔偿金

  • D.

    在设定债务的同时为该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选项A);(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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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

  • A.

    甲享有债务人10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80万元的分期出资额未缴纳

  • B.

    乙享有债务人10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80万元的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而形成债务

  • 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设备款,债务人应付丙100万元的借款
  • D.

    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六折的价格买入了100万元的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因欠缴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抵销;选项B,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选项D,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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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破产申请的提出,说法正确的有(  )。

  • A.

    破产企业的职工经职工代表大会多数决同意可以提出重整申请

  • B.

    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 C.

    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 D.

    国务院金融监督机构对商业银行具备破产原因时,可以提出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只有债务人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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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发生的下列费用或债务,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

  • A.

    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中继续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 B.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

  • C.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 D.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B、C、D均属于共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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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企业于2021年10月30日因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且无人代为清偿或垫付,被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2022年5月25日,债权人王某发现甲企业在破产期间为逃避债务转移了财产,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分配。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王某的请求符合规定

  • B.

    王某的请求不符合规定

  • C.

    追回的财产,应当对王某实行单独分配

  • D.

    追回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进行追加分配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或者针对债务人的无效行为而追回财产。在此期间追回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进行追加分配。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后,追回的财产不再用于对全体债权人清偿,而是用于对追回财产的债权人“个别”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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